附:致歉信全文
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
广大消费者:
近日来,金浩茶油部分批次产品苯并(a)芘超标,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惑与不安,对此,我公司深表歉意,并在此作出说明:
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我公司茶油产品进行抽检的过程中,发现我公司有9个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问题,其它压榨茶油和茶籽调和油系列产品全部合格。经检测,不合格产品仅限于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生产的9个批次,其苯并(a)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定值。对于该9个批次的产品,我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起,实行了第一次全面召回。
该9个批次分别是:
以上9批次产品总生产量42.458吨,其中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在我司仓库当场封存22.361吨,召回11.152吨。为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出于谨慎考虑,自4月22日起,我公司又对同时段生产的其它批次纯茶油产品进行了第二次召回、排查。
二、如因召回疏漏,消费者还有以上9个批次产品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退货或换货。
三、本次苯并(a)芘超标,非主观人为因素导致,属于生产工艺技术上的问题。经专家与公司技术攻关、反复论证得出,其产生的原因是:茶籽在烘烤、翻炒过程中,因温度过高、受热不均导致烧焦产生苯并(a)芘,在浸出环节出现工艺缺陷进而导致超标,以致公司产品出现了短时间内的几个批次的问题。但我公司采用浸出工艺生产的纯茶油仅占公司产量的1.08%。我公司已通过工艺改进,彻底解决了此问题,产品在4月份以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抽查中均合格。
四、在本次召回事件中,我公司存在未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批次、召回过程未通知到位的问题,由此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的困扰,我公司深表歉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继续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
五、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组织生产,严格工艺控制,加强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保证投入市场的金浩茶籽油系列产品全部合格。
最后,我公司对由此为您带来的困惑与不安,再次表示歉意。我公司继续欢迎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监督,随时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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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日
- 2010.05.26
- 2010.08.17
- 2010.08.17
- 2009.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