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使用的药物有些不会互相影响。但是如果药物与药物之间有反应,那么表现出来就有协同和拮抗两种作用。通俗来说,协同就是增强药物的疗效。拮抗作用就是两种药物原有的疗效被相互抵消了。
药物和药物之间是有配伍禁忌的。有些药品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药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还有些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这些配伍均属配伍禁忌。
药物不良反应的分类
药理学分类
A型(增强型):在常规治疗剂量时药理学效应增强的结果,通常有剂量依赖性。
B型(奇特型):属过敏或特异性,与已知该药的药理学效应无关。前者一般是不可以预测的、发生率高,但死亡率低,如苯妥英纳血浓超过20ug/ml可引起中毒。后者一般难以发现,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如变态反应,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如青霉素过敏,氯霉素引起再生不良性贫血等。
从发生的机制来看,药物反应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过敏反应:是指按正常的用量用法接受治疗药物后,机体发生一些不正常的临床表现,它与药物的正常药理作用和药物过量引起的反应不同,是作用性质上的反常,在临床上常表现为各种形态的皮肤粘膜发疹和一些全身性的反应。药物的过敏漫应在所有不良反应中,是最多见的一类。
(2)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引起各个组织器官的功能异常和结构的病理变化,它一般发生于用药超过极量的情况下,或因为医疗差错或意外事故引起。此时几乎每个患者都会出现性质相同的中毒症状。绝大多数药物都有一定毒性。毒性反应一般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两种。
①消化系统的毒性反应。最为常见。一些对胃肠粘膜或迷走神经感受器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均可引起胃肠道的毒性反应,如:硫酸亚铁、制酸药、氨茶碱、氟尿嘧啶、甲氨喋呤等可致消化道粘膜损害,引起口干、腹痛、消化不良、便血、恶心、呕吐等反应。
阿司匹林、消炎痛、保泰松、氟灭酸、乙醇、速尿、甲磺丁脲、利血平、维生素 D等可诱发十二指肠溃疡,导致出血,甚至可引起穿孔;氯丙嗪、抗组胺药、阿托品、东莨菪碱、安坦、美加明等可引起肠蠕动减慢甚至肠麻痹;苯乙双胍、胍乙啶、利血平、心得安、新斯的明等可引起腹泻等。
②肝脏毒性反应。肝脏为代谢的主要器官,也是药物解毒的主要脏器,药物在肝脏中可达较高浓度,大多数药物对肝脏都有损伤,重者可致肝炎、肝脂肪变、肝坏死而危及生命。
如氯丙嗪、安定、利眠宁、眠尔通、苯妥英钠、扑痛酮、三甲双酮、保泰松、水杨酸类、甲基多巴、烟酸、四环素、红霉素、磺胺类药、异烟肼、利福平、对氨水杨酸、氯喹、阿的平、抗肿瘤药物等可不同程度地引起肝脏损伤、黄疸、肝细胞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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