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笔者近期采集的一家知名药企的商务政策为情报蓝本,分析外资药企的商务政策。外资药企商务政策的基本结构.
商务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某个产品市场的判断、评估、以及其所要追求的市场目标,在设计内容上通常包含经销商的选择,经销商的更换,市场覆盖面及代理权限,任务量及首批提货量,市场开发进度,保证金,定价体系,退换货,返利结算规定,结算周期及方式,信用额度等许多方面。
经销商的选择
选择代理商就像挑选对象一样是一件严肃而谨慎的事情,代理商选择不当,市场开发往往中途夭折,双方因此交恶不说,还给后来的新替代者制造进入障碍,这种情况在业内比比皆是。因此,在代理商的选择上,有许多参考指标:
1.主要参考医药公司和医院的商业关系、医院的采购习惯、医药公司的配送习惯,下级分销商的进货习惯等。比如,当地主要三家医药的关系。
2.覆盖空间比较大,在当地的分销能力和集中度要求相对较高,通常能够覆盖一个省的。比如,和各地区前几名医药商业稳定而牢固的业务关系特别为外资药企看重。
3.资金实力和行业影响力,通常是本地区该产品线或者几类产品线的市场前2名;外资药企相对比较强势,有垫资要求,资本实力不强的代理商他们往往会比较谨慎选择。
4.管理比较规范,比如私下的回扣很少。有些医药公司管理上漏洞较多,相关财务或者产品业务经理从厂家拿回扣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小动作给厂家的费用管理制度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厂家对这样的公司往往敬而远之。
5.愿意遵守厂家的市场规范和配合市场策略的推行等。因为这是个双向选择,医药公司愿意负责代理才行。
经销商的更换
外资药企对市场开发进度及市场目标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划,下面的情况是他们更换代理商的重要参考标准:
1.市场开发计划没有完成;
2.销售目标没有达到;
3.无法或者不积极配合厂家的市场推进策略和活动;
4.乱价、串货;无法执行厂家要求的结算方式等。
市场区域及代理权限
外资药企通常在一个区域设立一个代理商,区域大小以省做基本单位,设立省级总代,往下按照行政区划设立二级网点,但是,二级网点往往和厂家不直接发生业务关系。通常不会在协议规定的区域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该产品。如果一定要采用多家代理模式,需要签订三方协议,要么从产品规格上形成区分,要么从产品线形成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