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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拐点尽显 行业结构调整应时出击
www.yongyao.net  2010-11-24 9:11:02  来源:医药经济报   责任编辑:t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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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挟着低成本优势,中国医药产业在过去的三十年走完了向制药大国演变的路径。不过,在11月9日《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出台之后,这种产业发展方式改变已是势在必行。

《意见》由工业与信息化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三部委联合制定,提出了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区域结构、出口结构五个方面的结构调整的任务和目标,制定了鼓励技术创新、完善集中采购和临床使用政策、发挥药品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等11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从《意见》来看,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三大关键词是“创新”、“整合”与“转型”。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林建宁认为,国家“十二五”的核心之一就是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三部委出台医药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符合国家产业升级的政策背景。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生产的药品品种、数量和质量已基本满足国内医疗防疫的需求,我们彻底告别了缺医少药的时代,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医药工业体系,但是我们离世界制药强国依然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医药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数量的增长,发展内涵不足,国际化竞争力弱等结构性矛盾已经比较突出。基于此,三部委提出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医药发展方式的转变,我认为正逢其时。”林建宁说。

自主创新远景规划

“坚持自主创新、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相结合”是《意见》的主要原则之一。由此,《意见》对化学药、生物制药、中药领域分别提出了产品结构调整远景目标,包括在化学药领域争取有10个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在生物制药领域争取有15个以上新药投放市场等。

事实上,自主创新的目标已得到药企的响应。复星医药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即表示,该公司已将加快自主创新与产品并购式创新结合作为其战略部署的重要部分,目前已加快以单抗药物研究为主的生物制药开发进程。

同时,《意见》强调,将在科研立项、经费补助、新药审批、进入医保目录和技术改造投资上,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制给予支持,并发挥药品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等等。对这些鼓励创新的内容,药企给予了高度关注。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新药上市导入期太长远,让企业倍感压力。企业做新药本身就很不容易,国家在政策上应有一些特殊的倾斜政策,比如在医保、定价等方面。”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滕晖对记者说。

在林建宁看来,推进新药研发有三个领域值得用心去突破:生物制药,高端仿制药,及具有高技术标准的创新型中药。

以高端仿制药为例,到2012年将有1390亿美元的药品失去专利保护,而中国在仿制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林建宁由此建议,政府应给予更多的鼓励措施,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自觉提升模仿创新的技术含量,将中国制造的品牌仿制药推向国际。

而客观来看,我国现有的医药生产力水平在短期内难以在药物原始创新中有明显的突破。因此,林建宁还建议在政策导向上要有所区分:对海洋药物资源和植物药资源要注意保护;对模仿创新要以创制更高品质的药品为核心目的,努力提高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深度;对创新药则要灵活运用审批手段,促进创新药快速、准确、及时完成审评审批工作,加快新药的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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