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下线诈骗农民救命钱
两天后,糜良才打听到报账需要住院发票、药物清单、务工证明、出院证明、诊断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病人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他将此情况及时告诉了廖贤权。
廖贤权马上要唐秀芳去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唐秀芳立即找到母亲熊玉英,要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借给自己。熊玉英当时可能出于某种顾虑,没有答应。
唐秀芳并不气馁,立即向五姐唐秀清借,并给她讲了大概情况。唐秀清见有利可图,就把丈夫王兴洪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身份证交给了唐秀芳。廖贤权迅速将“两证”发给了远在广东的“老兄”,让其制作假资料。“老兄”就以王兴洪在广东务工期间患癌症为名,伪造了治疗费病历资料,并收取了一定费用。
几天后,廖贤权兴冲冲地把“老兄”寄来的假资料拿到“四哥”糜良才家。糜良才看后说:“务工证明的字写得不好。”为此,二人又重新制作了务工证明,务求“尽善尽美”。
隔了两三天,糜良才开车带唐秀清去卫生局报账,并如愿“报销”了4000余元。廖贤权和糜良才各得1000元,余款由廖贤权寄给了“老兄”。
随后,唐秀芳又偷偷拿了母亲熊玉英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交给廖贤权,让“老兄”如法炮制了虚假的住院发票、药物清单等病人资料,并“报销”了8000余元。
两次诈骗得手后,廖贤权、糜良才、唐秀芳等人马上发展黄全民及蒲毅、杨玲夫妇,以及唐秀芳的姐姐唐秀清、唐秀珍、姐夫张益清等亲朋好友为下线,以5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收集这些未住过院的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通过“老兄”伪造虚假病例材料,肆无忌惮地继续实施诈骗。
随后,蒲毅、杨玲、黄全民又发展了杨光富、田凤英等21人为下线。于是,该诈骗团伙就像滚雪球似的不断扩大。他们先后找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303套,交给廖贤权和“老兄”编制虚假资料报账骗钱。
秀山县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投入大量警力,历经4个多月的侦查终于查清: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廖贤权等303个农民和无业人员,以在外地务工的农民工患肝癌、胃癌、宫颈癌等绝症为名,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伪造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等全国各地124家知名医院的虚假住院收费收据、疾病证明书、务工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资料303套,在秀山县卫生局报账304次,医疗费用总额达2013.5万元,实际“报销”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达449万余元。涉案人员多达133人,构成犯罪的有31人(3人在逃)。
公安人员介绍,“报销”医疗费最多的一天有12人,每个“报销”的“癌症病人”的医疗费均在5万元以上,实际“报销”费用均超过1万元,个人报销领款次数最多的达20次以上。一笔笔农民的“救命钱”因“蛀虫”的吞食而大量流失!
检察官向卫生部提建议
案件移送到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后,办案检察官往返三省五地,行程2000余公里,终于提审完28名犯罪嫌疑人,最后形成了长达20多万字的审结报告和20多页的起诉书。
2009年12月22日,“新农合医疗保险诈骗大案”开庭。面对十几名辩护律师组成的强大阵容,廖新兰等4名公诉人舌战群儒,辩答自如。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所有被告人最后都作出了认罪的表示,有的被告人还痛哭流涕地忏悔。
今年1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廖贤权无期徒刑,唐秀芳等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廖贤权等被告人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法院于8月下旬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案件已经办结,但检察官的心情依然沉重,为这一笔笔农民“救命钱”的流失痛心疾首。检察官们上网搜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诈骗”,搜到64400条信息,而且诈骗地域几乎遍及全国各地,于是他们及时通过卫生部网站部长信箱和书面信函反映相关情况,提出了5条建议。
检察官们还通过检察信息的形式,逐级向上反映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作了批示,中央有关部门予以转发。高检院为此还专门针对农村合作医疗诈骗案,在全国开展数据统计分析,为全国开展医疗保险改革提供依据。获悉这些情况后,办案检察官会心地笑了 。
- 20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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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