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本周,媒体一则关于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以3亿巨资回购曾“贱卖”的28所卫生院的报道,引起网民议论纷纷,其中质疑者居多。
杭州余杭卫生院低卖高买引网民质疑
近日有媒体报道,8年前杭州余杭区通过竞拍,以7500万元的总价,将由政府和集体开办的全部29所卫生院卖给个人经营。最近,该区政府又斥资3亿元,将其中的28所卫生院全部由政府财政收回。尽管浙江省卫生厅对此行为的意义高调评价,称“巨资回购,政府不仅想买回百姓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也想买回全民的健康”,网民却多有质疑。不少网民表示,如果余杭区政府用数亿纳税人的钱回购之前贱卖的卫生院是纠错行为的话,那代价是不是太高了?
一卖一买中有无利益输送?
少数网民认为,为了改善公共医疗服务,让政府、职工、群众三方面都满意,余杭区政府回购当初卖出去的卫生院应该说是正确做法,至少是一种积极的纠错做法。有勇气改正,就值得表扬和肯定。
与少数网民看法不同的是,大多数网民表示,当年低价卖有理,是政府的政绩。现在高价买也有理,也是政府的政绩,而且都是以改革的名义。这种横竖都有理、政府永远都没错的做法实在很难让老百姓接受。有网民说,一卖一买之间,政府亏了2.25个亿,花这么大的价钱买个教训,买卖双方都赢,最后只有纳税人在中间当冤大头。有网民质疑,在余杭卫生院的一卖一买中,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利益输送?有没有人从中吃回扣?这些都应该启动审计和调查。当初为什么卖7500万,现在为什么买的价格是3亿,政府也有义务说清楚。
应从“瞎折腾”中吸取教训
有网民指出,胡锦涛同志曾说“不折腾”,余杭卫生院的低卖高买行为,不论有多么高尚的理由,实质上都是瞎折腾。如果不吸取教训,谁也保证不了现在花3亿回购的卫生院哪天不再在某个充分的理由下被卖掉。有网民认为,从余杭卫生院的折腾中,至少要吸取两个教训:其一,市场不是万能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就应由政府财政承担责任;其二,决策应该有约束机制。不能总以“摸着石头过河”来为错误的决策开脱。有网民说,即使改革免不了失误,但对决策造成的损失,不能没人负责。否则,只有老百姓为决策失误埋单,作出决策的人却可能连羞愧和内疚都没有。
不少网民认为,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办医格局显然有不少弊端,政府应该大力引进社会力量兴办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以这个思路,政府与其花3个亿回购已经股份制的卫生院,不如将3亿资金重建公立医院。由廉价优质的公立医院与28个民营卫生院竞争,老百姓才能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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