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局
二级医院部分医生转社区
未来本市将采取签订合同、解决户口的方式,面向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和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及中级以上、年龄45岁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对医疗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区,在保持机构性质不变的情况下,试点开展将部分二级医疗机构转为康复医疗机构。划转机构的部分人员可在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到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收入标准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相关收入标准执行。
此外,本市将面向所有农村地区开展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同时,启动市级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十、百、千"工程。即培养10名社区卫生首席专家,100名社区卫生学科带头人,1000名社区卫生业务骨干,并建立本市社区卫生境外培训机制。
硬件
不下基层甭评职称
市卫生局要求,二、三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职称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对口支援,每人每年不少于30天;临床科室中级职称(含)以上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累计不少于15天的服务。
医生若无故拒绝到社区,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到社区服务的任务,当年不能晋升职称,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能评为年度先进。
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审批二、三级医院医生通过多地点执业方式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医生到社区开展多点执业,将享有与社区医生同工同酬待遇。
优待
中高职称延迟退休五年
未来本市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和个人意愿,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采取最长延迟5年的退休政策。延迟退休人员必须在本机构或本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本区县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此外,本市可进一步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返聘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数量,允许返聘退休护理人员。
对于没有满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在编制内面向社会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担任合同制社区医生,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制社区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编制内全科医生同工同酬。
拓展
社区卫生将办理事会
今后,居民代表将可参与社区卫生相关工作内容商定,本市将探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理事会制度"。
理事会将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政府统筹协调,由社区居民、有关专家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人员组成。
理事会负责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宣传发动、内容和措施商定及效果的评价。
本市未来卫生工作目标
社区门急诊占全市三成
满意率超85%
转诊预约成功率超80%
中小学生肥胖率低于15%
超35岁高血压治疗率达65%
内容来源:《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改革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10.12.07
- 2010.12.23
- 2010.07.14
- 200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