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受体阻滞剂应用注意事项:
体液潴留和心衰恶化
在β受体阻滞剂致体液潴留初始,患者通常没有症状,仅有体重增加,但最终心衰症状可明显恶化。
在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前已存在体液潴留的患者,在治疗期间更容易发生体液潴留,且多发生于治疗早期或剂量增加时。因此,医生在开始给药前,应确保患者不存在容量负荷过重,并在给药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的体重、心衰症状和体征。若患者体重增加1~1.5 kg,不论其有无心衰恶化征象,利尿剂剂量均应加大。
患者出现体液潴留和心衰恶化,通常并不是持续停用β受体阻滞剂的理由。然而,若患者一旦出现持续水肿和严重失代偿性心衰,β受体阻滞剂则可能需要被减量或暂时停用。上述患者一般对强化常规治疗反应良好,医生可待其病情稳定、无体液潴留后,再重新评估是否予以β受体阻滞剂治疗,并且仍可长期使用该药。
乏力
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可出现虚弱感,这些症状大多可在数周内自行消失,β受体阻滞剂无需停药。若患者出现了严重乏力或乏力伴有外周低灌注症状,医生应将β受体阻滞剂减量或停用一段时间后再恢复使用,或换用另外1种有效的β受体阻滞剂。
心衰患者出现的乏力症状,除了可能与β受体阻滞剂有关之外,还可能与不适当的利尿治疗和电解质紊乱等有关。此外,心输出量和骨骼肌血流量减少,以及肌肉废用和骨骼肌能量利用效率的下降等,均可导致乳酸堆积而使患者产生乏力感,后者引起的乏力可通过功能锻炼得以改善。
心动过缓和心脏传导阻滞
β受体阻滞剂引起的心率和心脏传导减慢通常没有症状,一般无需治疗。如果患者出现心动过缓并伴有头晕、轻度头痛或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医生应减少β受体阻滞剂剂量,同时也应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减量或停用其他引起心动过缓和传导阻滞的药物。
目前起搏器置入或心脏同步化治疗能否保证β受体阻滞剂的作用尚不清楚。
低血压
β受体阻滞剂(特别是同时阻断α1受体的制剂)会导致通常不引起症状,但也可导致患者头晕、轻度头痛或视力模糊。
同时阻断α1受体的β受体阻滞剂,其扩张血管的副作用常出现于初始用药时或剂量首次递增的24~48小时内,药物剂量通常无需改变,再次使用时副作用即可消失。
β受体阻滞剂和ACEI类药物在同日不同时间应用,可最大程度地降低低血压发生风险,若无效,医生则需要暂时减少ACEI类药物的剂量。
对于容量不足的患者,利尿剂剂量的减少可缓解低血压症状;反之,对于无容量不足者,利尿剂剂量的减少则会增加继发性体液潴留的风险。对于存在低血压伴有临床低灌注证据的患者,医生应减量或停用β受体阻滞剂,并再次对患者进行评估。(作者: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李红莉 刘少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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