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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机制复杂 利益集团欲重构基本药物制度
www.yongyao.net  2010-12-6 14:28:35  来源:医药经济报  责任编辑:t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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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是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拿出定案,向二、三级医疗机构推广。”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药物经济学专家胡善联12月1日对记者表示,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在各地的试点中出现很多问题,有关的制度实施细则至今未能出台。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陷入了胶着。

“原计划是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拿出定案,向二、三级医疗机构推广。”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药物经济学专家胡善联12月1日对记者表示,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在各地的试点中出现很多问题,有关的制度实施细则至今未能出台。

争议集中在基本药物的补偿和配送两方面。业界的一种意见认为,“零差率”下的基本药物补偿机制复杂且低效,这一块应该由中央财政全额“埋单”。

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目前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简称64号文)。但据此率先把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到全省范围的安徽,试点中爆出药价虚低、配送不及时等问题。

记者获悉,此前国药集团曾提出一份截然不同的方案,核心内容是基本药物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偿,国家集中采购,并建立国家药网统一配送。

政策的不明朗已实际影响到该制度的推进。年关已近,全国大部分地区尚未将之推广到60%的基层医疗机构。

推翻“零差率”?

我国现行制度下,患者的基本药物费用由医保支付,地方财政只补偿医疗机构实施“零差率”后的收入缺口。多部门的统计表明,几种医保制度下基本药物的实际报销率平均只有40%—50%,“这样的安排显失公平。”某医药企业界人士说。

现行补偿机制的另一个问题是太复杂,地方财政既要补偿基层医疗机构的“零差率”损失,还要补偿其运转与人员经费。而当前行政系统事权与财权普遍不匹配,使得基层财政压力很大。

基本药物制度首批试点的30%的基层医疗机构,都是各地财力比较好的区县,因此推行还比较顺利;但试点面扩大到60%就相当困难,主要是卡在财政补偿这一块。“有些地方对外宣称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但其实没有。”胡善联说。

胡善联认为,基本药物作为公共产品,理应由财政来支付,以体现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公共职能。世界各地包括印度、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内,都广泛实行基本药物由国家免费提供的做法,“这是一个方向。”他提出,可以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中先选出一部分,让中央财政来“兜底”,免费使用。

业界的一个相关测算表明,包括大医院在内,全国医疗机构每年的基本药物费用为1034亿元,含税数据为1246亿元,即使按照零售价来计算,也只有1560亿元。这笔钱中央财政完全能够负担,而且通过处方管理就能够避免无节制开药,提高补偿效率。

对此接近决策层的某医改专家认为不可行。他指出,1560亿财政补贴足以把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水平提高200元,中央财政不可能这样支出;另外这个办法也没有解决最关键的对医疗机构补偿问题。

还有个问题是,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从一开始就全部进入了医保全额报销的甲类药品目录,如果不加以协调将导致财政和医保的重复补偿。并且,由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中都有财政注入资金(比如破产困难企业的保费缴纳等),因此仅就财政资金而言也是重复投入。事实上,这也正是现行基本药物制度中,地方财政补偿不到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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