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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医药代表规范制度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www.yongyao.net  2010-12-14 15:23:04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责任编辑:cq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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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业始于19世纪,当时陆续发现的一些特效药和20世纪发现的抗生素,通过制药工业的规模化生产,使过去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许多疾病的发病率及危害性都大大降低,有力地促进了医学发展。制药工业还负担了新药研发的重担,许多新的专利技术都是通过制药企业的研发成为临床应用的药品。对于新药的特性和用法,临床医生往往需要通过制药企业提供的研究结果才能了解,而在临床使用后遇到的问题和不良反应等信息,也需要及时反馈给制药企业。而且,药品(尤其是处方药)作为特殊的商品,其使用的决定权在于临床医生。因此,为满足药品销售和信息沟通的需求,在临床医生和制药企业之间出现了一种新的角色——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需要规范的准入和培训制度 

提到医药代表,可能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只是个“卖药的”,或者是穿着整齐行头的药品销售人员。由于我国新药研发相对滞后、制药企业“门槛”不高,对医疗机构监管相对薄弱、企业存在无序竞争等客观原因,部分医药代表未能履行其真正的职责。实际上无论是医药市场还是医药代表的发展,都经历了一个由不规范到成熟的过程。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常务理事、博福一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布安瑞说:“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由相应政府认可的医药代表培训和认证制度,起到了提高医药代表的素质,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为,引导和发挥医药代表正面的作用。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关注医药代表专业化的国家,早在1966年就开始了医药代表的培训,由政府委托医学教育训练机构负责培训,采用教育部承认的学分制,每个医药代表要参加25种课程的学习,最后还有统一的笔试。德国的医药代表培训开始于1978年,除医学培训外还包括针对职业的培训,考试也相对复杂,包括笔试、口试和社会评价。法国的医药代表资格认证制度开始于1993年,内容与德国类似,每个医药代表工作期间还要接受一年两次的产品和相关知识考核,如果水平不够,其资格可能被取消。” 

RDPAC率先在国内实施医药代表资格认证项目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行业的发展,医药代表作为临床医生和药品研发、生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缺少医药代表准入、培训和认证制度,一些医药代表缺少相应的素质,在药品推广销售过程中,有一些违规行为,给临床医生及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印象,也使医药代表这个行业蒙上了灰色的色彩。 

为了响应国务院、卫生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创建和谐医疗环境的号召,同时规范药品推广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医药代表在临床学术推广中的作用,1999年RDPAC首先在国内推广《药品推广行为准则》。而且从2003年开始,率先在会员公司内部筹备“医药代表专业培训”(MRC)项目,成立了项目工作小组和专家委员会。2007年开始,MRC项目在RDPAC全体会员公司全面展开。截至2010年11月30日,MRC项目在全国16个城市设有固定考点,已经有超过30家在国内有销售业务的原研制药企业参加了MRC项目,培训考试33000多人次,其中超过27400名医药代表通过考试并获得了“医药代表专业培训”证书。 

临床医生对医药代表专业培训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更高的要求 

2009年中国医师协会和RDPAC联合开展了“临床医师对医药代表专业化程度及专业培训认知度”调查研究,就“医药代表的作用”、“良好沟通的方式和前提条件”、“医药代表专业培训的内容、作用和意义”等问题与受访医师和医院管理者进行了深入沟通。 

调研结果显示,临床医师对医药代表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专业化程度的认知不断加深,对医药代表专业培训也有很好的理解和更高的要求。不同级别医院的医师和不同职务的医院领导普遍认为,医药代表需要进行专业培训来提高整体水平。 

由此看来,通过加强医药代表的专业培训来提升医药代表的专业化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它不仅可以规范医药代表这一职业,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医师对患者的服务水平,促进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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