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关闭3家违法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网站。
2010年12月13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永孜堂等10家网站未经审批擅自开展药品信息服务的通告”。通告发布后,云南通用药业有限公司、昆明星昊四创药业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金康大药房等3家企业网站,未按通告要求立即停止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等违法行为或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392号)精神,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上3家违法涉药网站名单予以公告,并移送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强制关闭。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管理单位,只有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资格,才能向省级通信管理部门申请互联网经营许可或办理备案手续,合法经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事项。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准确、真实地发布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和广告,规范网上药品销售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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