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孙咸泽谈新修订的药品GMP
记者:业内期待已久的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新版药品GMP)已正式颁布了。您认为颁布、实施新版药品GMP的意义是什么?
孙咸泽: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向高度重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声誉,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而目前我国药品生产环节深层次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药品生产和产品质量等因素引发的突发不良事件的风险依然存在。建立最严格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法规制度,是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修订药品GMP工作与我国人民的用药安全息息相关,与国家的声誉息息相关。
药品GMP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而我国现行的药品GMP已施行达10年之久,无论在标准内容上,还是在生产质量管理理念上均与国际先进的药品GMP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近年来,国际上药品GMP还在不断发展,WHO对其药品GMP进行了修订,提高了技术标准;美国药品GMP在现场检查中又引入了风险管理理念;欧盟不断丰富其条款内容。与国际先进的药品GMP相比,我国现行药品GMP在条款内容上过于原则,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偏重于对生产硬件的要求,软件管理方面的规定不够全面、具体,缺乏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国际药品GMP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化学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有4700多家,在总体上呈现出多、小、散、低的格局,生产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修订我国药品GMP、提高药品GMP实施水平,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做大作强,进一步调整企业布局,净化医药市场,防止恶性竞争,同时也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与药品GMP的国际标准接轨,加快我国药品生产获得国际认可、药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步伐。
记者:实际上,新版药品GMP修订工作从2006年就开始启动了。历经这么长时间的修改,我们着重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补充、完善?新版GMP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孙咸泽:在新版药品GMP修订过程中,我们注重借鉴和吸收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借鉴与适度前瞻相结合,体现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程管理的理念。概括起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化了管理方面的要求。
一是提高了对人员的要求。
“机构与人员”一章明确将质量受权人与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一并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并从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经验等方面提高了对关键人员的资质要求。比如,对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学历要求由现行的大专以上提高到本科以上,规定需要具备的相关管理经验并明确了关键人员的职责。
二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是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有效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而建立的,是由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构成的完整系统。新版药品GMP在“总则”中增加了对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三是细化了对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的要求。
为规范文件体系的管理,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新版药品GMP分门别类对主要文件(如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等)的编写、复制以及发放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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