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投标一家“精确”中标
院长提出采购意向,有似“萝卜招标”,刷掉了另两家公司
2008年10月,上述齐老板找到党立,请求党立在购买彩色B超时给予关照。“他答应帮忙。具体怎么帮忙的,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招标时我们公司中标了。”齐称。
医院负责大型设备招标采购的一位人士证实,此次招标前,在院领导班子会议上,党立提出,因为唐河县医院面向常规服务,使用中低档次的B超就可以了,班子会就通过了这个决议。然后,B超科室的相关人员就根据这个决议,制定了中低档次B超采购参数。
“参加招标的公司事前我不知道,招标的当天我才知道有3家公司参加招投标。这些公司是谁联系的我不知道。招标时间是党立定的。”
齐老板的公司以两台B超145万元中标。上述医院人士称:“另两家公司提供的B超都是中高档的。在招投标时只有中标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标准,所以就中标了。这次招标是医院内部组织的招标,党立以领导小组组长和评标小组组长的身份参加。医院是院长负责制,他又是组长,在招标过程中起领导和决定作用,经过评标专家评议后,由他拍板决定采购了两台彩超。”
据悉,对招投标中所起的领导和决定作用,党立在侦查阶段也做了类似供述。
多名证人多次提到了药械采购中院长的决定权。
另两家公司是谁找来的?怎么就如此巧合地提供了不符合医院要求的中高档B超?记者欲面访党立寻找答案,但因监管严格、手续复杂,面访未果。
招投标中上演“陪标”好戏
随后院长拍板又不经过招标购买了第二台麻醉机
另据了解,2009年4月份,因为暴发手足口病,唐河县医院麻醉机不够用,麻醉科申请购买新机。
医院有关人士指称,党立派人考察回来后,直接定下要买××品牌的麻醉机。根据这个品牌展开招投标,参加招投标的有上海两家公司和南阳两家公司。
上海两家公司报的都不是××品牌,南阳的两家公司报的都是××品牌。“有陪标现象,所以南阳市一家公司中标了。中标价16.8万元,经党立同意,最后以16万元签订购销合同。”医院一位人士作证道。另一位医院相关人士亦称,此次招标,党立仍身担两个小组组长职务,在招标中起组织、决定作用。从另几家公司投标文件看,“他们属于陪标,所以最终南阳市的那家公司中标了”。
相关人士透露,2009年5月医院又购买了一台麻醉机。这台麻醉机没有经过招标,党立指示有关人员和中标的南阳市那家公司联系,随标购买了第二台麻醉机。“不经过招标购买麻醉机,院长有决定权。”
之后,中标公司的老板到党立办公室送上一个装有1万元的信封表示感谢。
法庭经审理,最终认定党立的受贿数额为9.9万元。鉴于党立在办案机关仅掌握部分犯罪事实情况下,如实主动交代了其他未被掌握的受贿事实,以及庭审中表示愿意退赃,庭审后主动全额退出赃款,悔罪态度诚恳,去年12月底,党立被从轻判刑7年半。据办案法官透露,党立服判没有上诉。
“秘密"
经销商互相捧场“陪标”
业内人士称,经销商之间既有竞争,也有“合作”
然而,陪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在网上搜索到省内多家医疗器械设备经销企业的电话,几经电询,对方均不愿谈及。后记者通过熟人联系到两位经销商,他们告诉记者,对业内来说,陪标是“不是秘密的秘密”。
“经销商之间既有竞争,也有合作。比如,这次我预先弄成一个‘项目’,投标前,会和另几家产品冲突不大的经销商商量好怎么陪标,怎么样只让‘意中人’符合招标要求。下次,我再帮他的忙。当然,有时招标方也会这样安排。”
昨日,记者致电卫生部,一工作人员礼貌地答复道,关于医疗器械采购规定,早在2007年,卫生部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其目的之一,就是杜绝暗箱操作,纠正医疗器械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医疗器械尤其是大型设备采购的招标已形成制度。
那么,在此情况下,党立们又何以得手的呢?
“当然源于院长负责制下,他们手中握着的拍板权。”一位经销商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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