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火锅、肌溶小龙虾事件:真相难解 结论难求
继2004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火锅底料市场存在不正常利用化学添加剂的情况后,2010年再爆“化学火锅”事件,曝光一些地方的火锅市场存在使用“火锅飘香剂”、“辣椒精”和“火锅红”等化学添加剂的情况。
对此,中国烹饪协会火锅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烹协”)称,此说纯属谣传。2010年12月22日上午,该委员会公布中国火锅企业食品安全状况,称占全国市场7成份额的100家知名火锅企业底料检查100%合格。
有网友认为中烹协火锅专业委员会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他们有些人自己本身就是经营火锅的老板”,网友表示,必须要有专业权威部门的鉴定,这个部门不应该跟此行业有任何关联,不应该是利益共同体。
“我们也没有检测,我们只是让它提供生产安全的许可文件,我们从提供的这些数据资料,使用的配方、批准结构上来看是没有问题的。”对于网友和公众的质疑,中烹协秘书长冯恩援这样回答。
另一起至今尚无权威结论的食品安全事件是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食用小龙虾导致肌溶解”事件。从2010年7月开始,南京不同医院陆续收治了因食用小龙虾而入院的病人。与普通的食物中毒不同,这些患者并没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而均表现为肌肉酸痛难忍,医生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情况严重的还因肾功能受损,出现了“酱油尿”。据一些媒体报道称,致病“罪魁祸首”为洗虾粉。
2010年8月24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疑似食用龙虾致病的有关情况。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劲松介绍,到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为止,还未查明食用小龙虾与产生横纹肌溶解症的具体关联因素,相关部门将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小龙虾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认为,《食品安全法》最主要的是一种风险监管,重在防患于未然,但同时风险也存在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需要决策者在证据和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做出行动。目前受到检测科技等方面的影响,有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很难确定,“比如一个人吃了火锅后肚子疼,你很难证明这就是火锅的原因”。另一方面,也需要产业经济利益,“比如南京小龙虾事件,当前技术没办法确定是哪种物质致病,总不能就不让吃小龙虾了。”如果要处理的话,必须要进一步细化,比如要弄清楚哪个区域的哪批小龙虾出了问题,不能一刀切。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农业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则认为,我国目前缺乏像国外那样的可追溯系统,因此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相关的利益者都会千方百计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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