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继续分期分批降价
不过,上述国内厂家的观点,在外资企业方面并没有得到认同。
昨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一位高管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与国际对比,我国仿制药出厂价格为国际总体价格水平的22%~30%,以其价格为基准来调整原研药价格将抑制行业质量体系投入,不利于我国医药市场和制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跨国制药企业来说,由于其研发一款新药的投入基本在10亿美元以上,如此巨大的投入需要高额的药费来给予回报。
事实上,去年下发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已上市销售的政府指导价药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每2~3年集中调整一次政府指导价。其中,对专利药品和按照专利药品对待的药品,以3年为周期进行调整,下调幅度一般不低于6%;保护期结束后,政府指导价下调幅度一般不低于15%。”
由此可见,原研药阶段性降价已经不可避免,而外资企业不愿看到单独定价制度的萎缩。“我们知道降价是一个大趋势,不仅中国如此,全世界都是如此。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以原研药为主的企业,现在已经纷纷转向仿制药领域,原研是越来越难了。”一位跨国制药企业人士表示。
“其实,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廉价药品绝对数量,远远多于价格虚高的药品数量,然而却给主管部门的印象是廉价药品严重短缺。为什么?造成国内药品市场上廉价药品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医疗机构及医生不愿意使用廉价药,从而使得廉价药物没有市场需求。因为没有市场需求,药品生产企业自然不愿意生产,经销企业也就不愿意经销。”重庆一家制药企业的高管对记者表示。
自1997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连续24次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进行了降价,但实际上不管是门诊病人还是住院病人人均药费却逐年增长。
而针对本次降价,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价格调整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并区分不同情况,突出了重点。
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已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此次降价方案公布后,国家发改委还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价格调整将以药品生产经营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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