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假冒减肥药物后精神异常,又因误服治病药物中毒身亡。记者昨悉,销售假冒减肥药物的药房近日被竹山县法院一审判决赔偿死者家属8万元。
16岁的小丽(化名)是竹山人。2009年8月,她在竹山县一家药店购买减肥胶囊进行服用,此后不久精神开始出现异常。同年8月,入住医院治疗。
不幸的是,在治疗期间,小丽误将医生开具的一瓶治疗药物(100片)全部服下,后出现中毒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
竹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检查发现,竹山县这家药店销售的减肥胶囊属于假冒,含有国家禁止加入食品中的化学药物。
去年7月,小丽的母亲以假冒的减肥胶囊是女儿死亡的直接原因为由,将竹山县这家药店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29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服,都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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