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问题馒头”联合调查组近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就案件调查、问责处理和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措施等进行研究部署。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联合调查组对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负有日常监管不力责任,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
联华、华联超市的上级主管单位联华标超公司也开展了问责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联华标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琦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联华标超公司生鲜采购部负责人徐宏瑜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食品安全工作,做到食品安全常抓不懈、长治久安,经联合调查组研究,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商务委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 必须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必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让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 必须把好选择食品供应商的“入场关”。
- 必须把好变质和过期食品的“销毁关”。
- 必须把好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货关”。
- 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并立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联合调查组要求,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整肃队伍,提高监管效能。要积极推行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定期轮岗等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要加大抽检力度,丰富科技手段,提高对违法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将基层一线的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和检测机制。有关部门要在公布监督电话的基础上,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力度。
- 2010.12.31
- 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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