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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家阻力在医保部门?
www.yongyao.net  2011-5-16 22:03:5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candy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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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5日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发展药品流通行业的八项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纲要》表达出商务部为适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力促医药分业的决心。这在所有涉及医疗体制改革的部委中,尚属第一次明确提出医药分业的具体措施。

首次提出医药分业具体措施

在国务院、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文件中,均提到了“医药分家、管办分离”的概念,但是没有对此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只是希望全国各地自行探索。

《纲要》起草人之一、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纲要》历时近一年的时间,贴近当前国内药品流通行业的情况,对“十二五”期间药品流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最重要的是商务部非常有远见,已将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医药分业的具体思路贯彻于整个《纲要》中。“全国约有38万家药店,因此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中,再建新药房是一个浪费。医院利用基层药店是一项资源共享、群众得益、政府减轻财政负担的好事,不应该受任何利益的影响。”他说。

《纲要》提及医药分业的具体措施有两处:

一是“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和医药分开的逐步实施,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二是“在公立医院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等医改措施中,积极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

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指出,连锁药店具备药品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优势,鼓励连锁药店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是政府倡导医药分业的表现。这一方面通过连锁企业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将药品销售交给市场来做,减少政府投入、避免重复浪费,这也是国际发展趋势。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学研究室主任朱恒鹏认为,“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房不需要以盈利为目的,设立它们已经没有意义。如果利用连锁的零售药店更能节约成本、降低药费、满足老百姓的用药需求。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0日向记者表示,对于商务部出台的《纲要》,卫生部认为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地探索自己的医改模式。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指出,目前我国药物70%的流通渠道在医疗机构手里,只有30%是在药店。因此,商务部此次在《纲要》提出医药分业的具体措施最大的受益者将是药店,能大大提高零售药店的盈利水平。据了解,目前全国零售药店的净利润水平约为3%左右。

不过,于明德也指出,《纲要》提出医药分业的举措需要多部门的合作和共同努力,不是商务部一个部委能改变目前这种局面,因此具体实施起来将有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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