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热议“浙版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
仅靠道德约束不够,建议设“食品警察”
对于目前广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华概括了8个字:“法不责众,重典治乱。”
法不责众,表现为食品不安全问题太普遍了,凡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都是体制安排出了问题,要研究改善制度体制,从根本上加以解决;重典治乱,是当前食品违法的处罚太轻,不足以杀一儆百,起到威慑作用,建议重典治乱。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浙版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许多委员认为,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相当严重,可以说触目惊心。出台我省实施食品安全办法,很及时、很重要,是对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治理食品安全
仅靠道德约束远远不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说,“没有法律约束,食品安全就会不断地反复出现问题。就当前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来说,第一是要严惩危害人民健康的食品制造者,让这些人付出违法的成本,靠一般的良心、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
“ 可以借鉴社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比如,欧美国家的安全号码制度,建议全社会覆盖诚信档案,让诚信缺失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傅颂恕委员建议,“在法律责任方面做进一步推敲,除了目前的处罚外,对危害严重的还应该禁止终生再从事此行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相当严重,可以说触目惊心。如何处理和整治?关键要靠立法和执法。”魏真柏委员认为 ,“立法一定要触动违法者的根本利益,让他们不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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