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以下简称“基药”)制度的推行,正在遭遇市场操作手法的不断变化。药品招标的中标价格虚高或是虚低,基药国家目录品种与地方增补品种的配备和使用,都在不断上演一幕幕成本与效益博弈、市场占有与退出的竞争话剧。基药制度的落实,正是在这种轮番上演的竞争和变化中,不断往前推进。
药价虚低,讨声渐弱
自从2010年10月基药招标的“安徽模式”被冠以“唯低价论”结论之后,在一段时间以来都饱受业界质疑和舆论抨击。无论是两会期间的声音,还是今年5月下旬几大医药行业协会组织20多家国内大中型制药企业在京举办的“完善基药招标采购座谈会”上,大家都异口同声地抨击以低于“成本价”的“虚低药价”来抢占基药市场份额的行为,认为用“虚低药价”去供应的基药,必将导致药品质量的下降,引发用药安全问题,最终危害到行业发展的基础和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随着在 “安徽模式”中相对胜出的蜀中药业出现GMP证书被收回的事件,“安徽模式”似乎深陷舆论的漩涡,在媒体上对基药招标中的低价抢标行为出现了一片喊打之声。随后上海的基药招标中有相当一部分外企的高价药品中标,而被认为是找到了更为恰当的招标模式。
但业内细心的人士发觉,在“安徽模式”出现快一年后,“上海模式”没有得到市场认可,在基药招标全面推行阶段,中标价低于药品生产成本,不再是被忌讳的标准,“不是最低,只有更低”的抢标行为,在基药招标中悄无声息地蔓延。
品牌药企跟风参与低价抢标?
担心基药招标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分析人士惊愕地发现,安徽招标之后的半年内,那些强调“中标价跌破成本价,药品无法生产”的品牌药企的产品却以同样低的价格在多个省市中标。今年甘肃、广西、河南、湖北、黑龙江、四川、山东等12省市的基药招标中,头孢曲松(1g)中标的全为国内的“品牌”制药企业,如石药、华药、齐鲁,以及四川科伦旗下的桂林大华,桂林大华的中标价最低,为0.847元。
原本对低于成本价抢标行为深恶痛绝的“品牌”制药企业,悄然出现在众多最低价抢标名单当中。对基药投标策略的改变,是他们自觉加入到“药品生产质量将无法保证”的“劣币”行列,还是“企业以利润谋市场,放弃基药品种在局部地区的利润,换取其他药品在这些地区的市场份额”的阶段性市场竞争表现,或是暂时通过牺牲产品利润来抢占市场,寄希望于基药制度持续推进后的“药品统一定价”等利好政策?品牌药企的这种投标策略和操作手法的变化,颇令人深思。
基药品种,地方“增补”演变为“替代”
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分析人士指出,使用基药过程中,如何处理基药国家目录品种和地方增补品种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
各地增补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制定的,是对基药国家目录的补充。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各省(区、市)基药增补品种中,药品的差异性比较明显:种类上的差异与各地的疾病谱有关,但抗肿瘤药、麻醉药、解毒药等品种,以及大量抗生素类药品的增补,如何配置合适值得关注;数量上的差异则与当地的人均GDP和财政能力有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往往增补得越多,增补数量在200种以上的省市为9个,其中7个在东中部地区,2个为西部地区(内蒙古蒙成药为122种)。
执行基药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费用补助迟迟不到位或不充足,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药国家目录品种的积极性下降,致使地方增补品种和非基药的使用比例增加,尽管各地招标中多推行“量价挂钩”,但某些中标品种用量显著下滑的局面,还是让制药企业在虚低药价抢标后陷入了无可奈何的境地。地方增补品种不论是品种选择,还是使用量上,出现由“增补”演变为“替代”基药国家目录品种的趋势,这些都要引起警觉。一旦出现地方增补品种“架空”基药国家目录品种现象,将不利于国家基药制度的推行。
应该明确的是,国家基药制度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必须在实践中逐步调整和完善。基药的定位决定了基药增补目录所配置的药品, 需能够满足广大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基药增补目录必须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范围相适应, 才能使基药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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