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用药习惯,不可能一味满足
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在2011年3月专题研究了27个省份已公布的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平均增补188个,加上307种国家基本药物,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配备基本药物达到了500种左右。史录文说:“对照印度德里350种基本药物,澳大利亚面对全民的药品津贴福利计划目录仅650种药品,目前我国基本药物数量,从经验上看能满足基本需求。”
复旦大学药物经济学评价与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指出,上海增补之后,基本药物品种达到600多种,实际上常用的也就是400种。
光有目录还不足以促进合理用药,必须要有政策的合理引导和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多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以药补医”体制下形成了“习惯用药”,史录文认为,对这种“习惯用药”不能一味地满足。建议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备控制在一定数量内,再辅以标准化治疗指南和国家处方集的指导,逐步解决“习惯用药”问题。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抗生素、激素和注射剂型药物的使用量较大。消费者对可能不必要、价格昂贵以及对健康有潜在危害的药物需求很旺。”裴珊睿建议实现卫生工作者的报酬与药物销售、服务和诊断完全脱钩。
“双信封”及相关执行环节将继续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宪法说,现行基本药物采购政策与原制度相比有诸多进步:由“招标”、“降价”向“建机制”转变;补偿机制文件的出台将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落到实处;引入“采购机制”、“双信封”、“单一货源承诺”等全新管理方式,明确了采购数量,杜绝了药厂对医院的二次公关和灰色交易。
有人认为“双信封”招标方式可能会导致药物质量下降,产生“药价虚低”。史录文认为,决定药品质量的关键在生产,招标采购是在产品符合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遴选。
目前,全国具备基本药物生产能力的企业有2800多家,涉及5万多个产品。根据初步统计,在各省中标的企业一般为400多家涉及1000多个产品。前所未有的高淘汰率,必然带来药价的下降和众多企业的出局,也导致了不规范竞争。
专家认为,药品质量技术评价体系现在仍有待相关部门完善。对价格低廉或稳定的基本药物,待时机成熟,也可以研究调整采购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寄生在药物流通产业链上的既得利益,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触动了这个群体的利益。为此,李玲建议对流通环节进行规范和整顿药物流通秩序。
李宪法建议借鉴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每两年根据市场发现的价格对基本药物政府指导价进行一次全面调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数据标准,进行同种药品的竞争性比价。
- 2011.01.03
- 2011.01.04
- 2011.04.26
- 201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