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9日公布的《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国家基本药物全品种于2月底前已全部纳入电子监管,2015年年底前,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
药品电子监管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的药品生产流通全程质量可控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和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追溯药品去向,控制使用。同时,也可以防止假劣药品流入正规渠道。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2月底,已纳入电子监管药品涉及批准文号5.6万个,剩余尚未纳入电子监管的药品制剂批准文号共计11.9万个。
根据规划,2015年年底前,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以保障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安全,有力打击假劣药品行为、实现问题药品的追溯和召回,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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