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日,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乡镇卫生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原则上,每个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主办的卫生院。同时,从今年起,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按每万名户籍人口配置10名医务人员,每年补贴每位乡镇医生1.2万元。
虽然仅仅是一份“意见”,但该文件一经公布就受到广泛关注。业内人士认为,一场可能让中国乡镇医疗体系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的体制性改革正在广东省吹起号角。
在该《意见》颁布后的7月24日,在广东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上,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的发言和讲话向外界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是广东卫生系统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之后推出的农村医疗第三大体制性改革,其践行在全国具有示范性意义。
农村医改需破除二元结构
“广东是全国第一个对乡镇卫生院采取如此大手笔的省份,此项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给医疗卫生服务带来的不平衡,最终能够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姚志彬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据广东省卫生厅提供的资料显示,即使像广东省这样的沿海发达省份,目前依然存在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性配置不均衡、需求量扩增等诸多问题。
“现在广东乡镇卫生院整体存在负债比例较高、设备装配水平较差、医疗和管理人才匮乏、业务收入水平较低等各种问题,”姚志彬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目前在广东约有70%至80%的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里,而全省乡镇卫生院中,有三分之一处于亏损,三分之一勉强生存。一些边远乡村的卫生站,医生青黄不接。”
据统计,虽然2006年广东省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6953个,但乡镇卫生院只有1412个,占比仅为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