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安徽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创新举措。如“两网”建设被列入全省12项民生工程之一,省政府出台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规范药房”制度,太湖、铜陵等地配备了农村药品专职协管员,广德、濉溪等地设立了“新农合”定点药店,等等。
截至目前,全省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的村级覆盖率分别为100%和98.4%,农村药品价格下降了20%左右,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是政策支持不断强化。2007年3月,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将药品“两网”建设作为其中重要内容;2007年9月,该省政府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市、县政府深入推进药品“两网”建设。芜湖市、淮北市、安庆市、合肥市以及铜陵县、潜山县、繁昌县、芜湖县、南陵县等地政府纷纷将“两网”建设作为民生工程之一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将“两网”建设从部门行为提升为政府行为,为“两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是制度创新不断加强。2007年底,安徽省政府出台《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2008年3月1日起,药械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规范药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警告和罚款等处罚。该《办法》的出台,为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近年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探索建立了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了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药品协管员实现了由“兼职”到“专职”的突破。为解决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只奉献、无报酬”问题、调动其积极性,全省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目前,全省共设立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办1230个,设立专职药品协管员190名,聘任兼职的农村药品协管员2782人、信息员23502人,初步构建了以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监管为主,乡镇药品协管员、村药品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为辅的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2005年—2007年,全省通过协管员、信息员提供的线索而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达3130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5%,案值约600万余元。
- 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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