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联合“新农合”的途径不断拓展。近年来,安徽省以推进“规范药房”建设为切入点,积极将药品“两网”与“新农合”有机结合。蚌埠、淮南、合肥、安庆、淮北、阜阳、巢湖、灵璧、舒城等市、县将“规范药房”建设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有1206家乡镇医疗机构、8380家村级医疗机构和48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房达到“规范药房”的标准,分别占全省所有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75%、45%、40%。同时,广德县、濉溪县、五河县等地确定了部分零售药店为“新农合”定点药店,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可凭《就诊证》和购买药品的合法票据到所在乡镇合作医疗管理站报销药费。目前,全省共有“新农合”定点药店100多家。“两网”与“新农合”实现有机结合,既保障了“参合”农民的用药安全,又为其提供了多种购药渠道,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五是药品统一配送方式逐步规范。《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推行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医疗机构统一配送供应药品。为了规范农村药品统一配送方式和途径,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了有益探索,全省已形成以“药品直配”模式为主,“连锁经营”、“医院代购”、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组等模式为辅的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满足广大农民用药需求。实行药品统一配送的地区,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如舒城县2007年全县农村药品价格比2004年下降25%左右,青霉素等常用药品降价幅度达到30%,每年为全县人民减轻用药负担300多万元。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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