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活中的致癌因素必须树立以下科学认识:
首先,动物致癌不一定就是人类致癌。确定一个化合物有无致癌性,是不允许在人体上进行致癌试验的。 目前得出的致癌作用的结论大多数来自动物实验,使用的剂量也较大。是否可用这种动物实验的结论推断到人类尚有争议。目前只有少数实例如砷是通过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后获得的。因此,以上所述的致癌物,绝大多数应视为可疑致癌物或促癌物,虽然如此,仍应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避免其危害。
其次,肿瘤的发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肿瘤的发生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启动阶段。致癌物进入人体到达某器官(靶器官),使靶细胞DNA发生损伤,细胞发生突变,形成潜伏的癌细胞,这个过程几分钟就完成了。启动的癌细胞必需经过促癌因素的促进,才能大量繁殖,就是促进阶段。最后是演进阶段,发展为可诊断的癌肿。“促进”和“演进”过程需要经过几年到几十年。另一方面,人体对靶细胞损伤有修复功能,也有杀伤癌细胞的免疫功能。因此癌症是体内外两方面各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最终结果,是多因素、多阶段的致癌过程。
第三,遗传多态性。同一致癌物对人群中不同个体的致癌作用是不一致的,这就是遗传多态性(易感性)。不同个体对化学致癌物的敏感性有很大的差异。
第四,对致癌物可以安全接触。致癌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剂量才能有致癌作用,同时必需保持一定的接触时间。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就不一定会致癌。
第五,对致癌物要权衡利弊。苯可导致白血病,但其工业用途甚广,目前仍在使用。大剂量的糖精可致癌,但小剂量糖精对糖尿病有利。三氯生对保护口腔、牙龈有益。小剂量砷有治疗作用。中草药中有安神作用的大多含铅。低剂量的砷、铅都是有益的。许多化学物都有致癌危险,要权衡利益和危害,然后作出选择和处置。
第六,癌症是可以预防的。专家们强调指出,随着环境的恶化,人类不可避免地会接触致癌因素,但同时,在日常食用的一些食物中就有天然的抗致癌物质。如谷物、蔬菜和水果中的膳食纤维、维生素C;胡萝卜素、番茄红素等。
来源:39康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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