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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医保热点问题解答
医疗保险与民生息息相关。记者昨日采访了市社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回答了市民普遍关注的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
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
不少市民想知道应在哪办理全民医保参保,具体该如何缴费?据了解,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其他参保人员(老年居民、农村居民及非在校未成年人等)向所在居(村)委会申请参保。缴费方式可选择一卡通缴费或由居(村)委会、学校统一代扣代缴,具体缴费方式由居(村)委会、学校自行确定。其中,农村在校学生可选择在居(村)委会或在学校参保缴费,具体由各居(村)委会与当地学校协商统一确定。
不同群体缴费标准和补助标准不同
那么,参加全民医保每年要缴多少医保费,政府的补助有多少?哪些人可以免缴医保费?
不同群体的缴交标准和补助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老年居民个人年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0.7%,财政部门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8%予以补助(户籍关系迁入本市截止到参保当年6月30日不满五年的,政府补助的资金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个人承担)。
农村居民与未成年人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190元给予补助。劳动年龄未就业人员个人年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9%,财政部门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0.6%予以补助(户籍关系迁入本市截止到参保当年6月30日不满五年的,政府补助的资金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个人承担)。残疾未成年人及低保家庭未成年人免缴费;户籍迁入本市满5年的残疾居民及低保居民免缴费,不足5年的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承担。
参保受理期为每年3月10日至5月25日
此外,应在何时办理全民医保参保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哪些材料?据了解,参保受理期为每年3月10日至5月25日,错过参保受理期的,只能在下一年度办理参保。参保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厦门市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居(村)委会领取,或地税网站下载打印);3.办卡相片一张(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采用一卡通缴费以后每年不用重复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并获取“一卡通委托号”, 在5个工作日后凭委托号任选一家银行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务必在5月31日之前办妥(一卡通委托在办理次月1日生效,生效后才可进行正常的扣费)。地税部门将于5月6日—6月20日期间随机扣费,参保人应保证此期间有足额款项以便扣费。采用一卡通缴费的参保人以后年度如要继续参保(包括去年已办参保今年仍要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只需于扣费期限内在指定委托账户中存足扣费款项即可。不参保的或要变更参保信息的应于每年3月10日至4月25日向居(村)委会办理停保或参保变更手续。
市地税局将对采用“缴费一卡通”方式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个人,提供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具体为5月份对未成功办理一卡通委托进行催办、6月份对未扣费成功的个人进行欠费提醒。要提供此项服务的参保人应在4月底前到各居(村)委会登记正确的手机号码(要求省内移动或联通手机用户),该服务不用缴纳费用。
来源:厦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