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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布需慎用药品名单 对4种药物提出警示
www.yongyao.net  2008-7-8 14:37:38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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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吗替麦考酚酯:美国移植后妊娠登记处和罗氏公司上市后监测数据表明,使用免疫抑制剂吗替麦考酚酯与妊娠妇女流产和胎儿、新生儿畸形有关。提醒患者使用此类药品应严格避孕,医生在处方此药品时应排除女性患者妊娠。

3、抗癫痫药:美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的汇总分析表明,使用抗癫痫药患者可能存在自杀观念或自杀行为(包括自杀企图和自杀死亡)的风险。提醒医生在处方抗癫痫药时,应告知患者、患者家属及看护人关于抗癫痫药的自杀风险。

4、抗抑郁药:美国、欧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抗抑郁药的风险评估表明,抗抑郁药可能增加儿童、青少年及25岁以下成年人自杀的风险(包括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尤其是在抗抑郁药治疗的头几个月。提醒医护人员、患者家属及看护人应加强对患者日常行为的监测,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使用此类药品。

颜江瑛强调,随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的加大,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的报告已不仅仅局限在药品不良反应,还包括药品不良事件。即指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学事件,但该事件并非一定与用药有因果关系。为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群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有重要意义的药品不良事件进行监测。同时,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并非仅仅限于做监测,更主要是强化了安全性评估。

在国家药监局网站的药物警戒栏目(http://www.sda.gov.cn/WS01/CL0387/)上可获得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通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药品不良反应警戒信息。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力度,并从法规建设、监测系统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和行政控制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在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努力下,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已成为药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

颜江瑛最后提醒公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用药,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应及时就近在当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并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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