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备六个基本特点
□河南平顶山市平煤医疗集团总医院 王秋冬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其核心便是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据笔者所知,目前已有105个国家已经或正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中有160个多个国家拥有基本药物目录。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社会各界持有不同的看法。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及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必须具备以下6个基本特点:
具有安全性
具备安全性是药品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当前,临床上一些药物的安全指数范围小,容易对患者造成伤害,这些药物是不应该作为基本药物的;另外,一些疗效不错但不良反应较多、较大,在使用上受到很大限制的药物也不适合作为基本药物。
具有有效性
有效性是药物存在的基础,也是入选基本药物目录的关键条件之一。没有疗效的药品,再便宜也不能作为基本药物。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众多,各企业的设备条件、生产工艺水平参差不齐,因而所产的同一种药品的疗效也有高低之分,这就需要在筛选基本药物时,对药物的有效性进行严格的评价,选出临床疗效显著的药品。
临床必不可少
临床上同一种疾病的治疗方案不一定一样,使用的药物也不尽相同。其中,有些是必需药品,有些是非必需的辅助治疗药品。鉴于基本药物具有必需性的特点,因此非必需使用药品不应该入选基本药物目录。
价格低廉
同一类药物的药理作用相同,用途相同,疗效相似,基本上是可以替代的,但其价格差别很大。在选择基本药物时,同类药品的价格应该成为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无疑,药价低廉能够有效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减轻其经济负担。
使用方便
同一种药物有不同的给药途径,有的使用方便,有的使用复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适合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需要,因此应该对其使用的方便性进行必要的选择。有一定的疗效,但使用较复杂的药物也不适宜进入基本药物目录。
质量稳定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质量稳定与否,对临床使用的影响很大。药品失去了质量保证,就丧失了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前提条件。国家应该对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进行科学、严格的挑选,对质量不够稳定的产品,坚决拒之门外。
综上,对于入选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必须进行广泛的论证,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尽量做到科学、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