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把握四个要点
□安徽省枞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朱凌志
基本药物目录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重头戏和核心环节,笔者认为,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应该认真把握以下四个要点:
精简入选数量
据介绍,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基本药物目录有312种药品,日本的基本药物是200多种,泰国是80多种,而我国现有基本药物目录是2004年版本,收录的基本药物品种达2000余种(其中西药品种近800个,中药品种1000多种),远远高出世卫组织和世界上其他国家核定的品种数量。笔者认为,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实现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择优精简目录内的产品数量。
满足基本需求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变目前药品使用环节不合理用药、药物滥用严重、药价虚高等诸多不正常现象。所以,在基本药物品种的筛选上一定要从满足患者基本医疗用药的需求出发,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合适品种的“临床必需”原则,遴选出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小且质量稳定的品种,保证患者临床用药安全。
突出中药品种
中药的应用历史源远流长,至今仍在医疗保健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如今,中药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中药的特色与优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有机结合,使得中药的开发应用呈现出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在遴选基本药物过程中,应突出中药品种,将安全可靠、价格低廉的中药产品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此外,对一些质优价廉的经典中药品种,国家要给予适当补贴,让它们在临床应用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完善价格政策
临床用药价格居高不下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要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必须在保证优质的前提下全面优价。国家相关部门可针对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环节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药品的生产与供应;在基本药物生产环节加强投入和监管,除制定科学的药品定价机制和招投标政策外,还可给定点生产基本药物的企业适当的补助,或给予其特定包装标识的特殊优惠政策,以维持企业的相应利润;在药物流通环节上,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模式,减少中间环节,压缩流通费用。
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应注重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应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药物应包括预防、诊断和治疗各类疾病的药物,其数量应占现有上市品种的40%~50%,各类药物可分为一线药和二线药等。
基本药物的选择标准应该是:治疗某病的首选药;同类药物中只选药效最好的;同类药品中,适应证不同的代表性药物,如头孢菌素类可同时保留第一、第二、第三代的代表性药物;同类药品药效近似者应选价格低廉的;同类药品剂型不同,药效近似时则限制使用昂贵剂型;作用原理不同的药品均可保留,以适应不同情形下使用;在任何时候都应有合适的品种数量以保证供应;在评价药品价格时,必须考虑整个疗程的费用,而不限于只考虑药品本身的单价;必须要有合适的剂型和适宜的包装,适用于不同层次(规模)的医院使用,以方便医患双方,同时还需有运输和储藏便利的考虑;当两个或更多的药品都符合以上要求时,则需科学地评价它们之间的有效性、安全性、价格、质量稳定性和可获得性;除少数药物外,基本药物应以单一化合物的处方为主;基本药物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并非一成不变,如果某种新药确有优点,可增补入基本药物中,并可淘汰那些优势已不明显的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目录的原则是尽可能降低收载品种的价格,但目录中的品种与廉价药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基本药物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好的成本效益比。就不断开发出来的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新药而言,其价格并不便宜。例如,即使WHO为发展中国家的公共机构争取到了优惠价格,新型抗疟药蒿甲醚-苯芴醇复方制剂的价格仍然是传统药物氯喹的25倍。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基本药物都是廉价的。
开展卫生经济评价是求得基本药物成本效益比的有效手段。事实证明,只注重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是不够的,应切实加强卫生经济评价的作用,以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率。
成本效益比不可忽视
□天津武警医学院 徐为公 李克雄
考虑到我国的中医药以及民族医药产业近年来发展快的特点,笔者认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本着“调入从严,调出慎重,调整必须有据”的原则,适当增加优秀民族药进入其中的比例。同时,调整后的基本药物目录应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对社会需求和卫生工作需要的适应水平。
在医保甲类品种全部加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同时,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医药卫生现状,对一些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疾病,如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以及突发性流行性疾病的治疗药物应做专门的考虑,适时调入相应治疗用药。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单纯以低廉的价格作为主要遴选标准,应对药品的选择进行综合评价,对其质量、疗效、生产单位等建立打分制度,以综合分最高者入选。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