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人类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特殊商品,对药品实施有效监管,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关系到公众生命健康权益的维护和保障。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多年来以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与法制,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体系,稳步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积极维护公众用药权益,努力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
一、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概况
中国政府为医药产业发展积极创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大力推动医药产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过新中国成立近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不懈努力,中国不仅改变了缺医少药的局面,而且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目前,中国可生产原料药1500种,且多个药物品种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如青霉素、维生素C等。一批植物药和天然药物,如抗感染的黄连素、抗肿瘤的秋水仙碱等,已经在国内大量生产和广泛应用。抗生素、维生素、激素、解热镇痛药、氨基酸、生物碱等产品在国际医药市场上占有相当的份额。中国生产的青蒿素产品,在国际上被广泛使用,为防治疟疾作出了重要贡献。现今中国可以生产预防26种病毒、病菌感染的41种疫苗,年产量超过10亿个剂量单位,其中,用于预防乙肝、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常见传染病的疫苗产量达5亿人份。国产疫苗在满足国内居民防病需求的同时,已开始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用于其他国家的疾病预防。在医疗器械方面,中国可生产3000多个品种,其中,数字X光机、磁共振、超声、CT等技术含量高的诊断治疗类产品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份额。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药品生产企业(含中药饮片和医用氧生产企业)6913家,其中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468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591家。
近年来,中国医药工业总产值和医药贸易大幅度增加。按照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七大类统计,中国医药工业总产值由1998年的1371亿元人民币上升到2007年的6679亿元人民币。医药贸易出口额1998年为34亿美元,2007年为246亿美元;进口额1998年为15亿美元,2007年为140亿美元。
为防止仿制药无偿利用新药开发研究数据,损害新药开发的原动力,中国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实施药品数据保护制度。200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分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给予6年保护期限。
国家实施特别审评审批程序,鼓励创制新药和研发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适用特别程序的新药包括: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从1998年到2007年底,共有78个一类新药获得批准。制药企业的技术水平与生产工艺有了大幅度改进,首创了一批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如维生素C二步发酵、黄连素合成、高纯度尿激酶生产方法和装置等。青霉素孢子高单位菌种选育和相应发酵、头孢菌素C发酵等新工艺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中国不仅能够生产供出口的中型医疗设备,在可穿载技术、生物医学材料和组织工程等方面的研究,也正逐步进入世界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