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药和民族药的监管
中药和民族药是中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与优势,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家批准上市的中成药共有9000多种,约计5.8万个批准文号。2007年,中药工业总产值达1772亿元人民币,占整个医药工业总产值的26.53%。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药在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制定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中药监管,推动中药质量水平的稳步提高。
不断完善国家中药标准体系。现行的中药国家标准有7014个。其中,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中药材、中药饮片、油脂及提取物582个,中成药564个;部局颁标准收载中药材、中药饮片438个,中成药4690个,民族药材308个,民族成药432个。为确保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法,国家加强了中药注射剂标准化工作,2000年启动“已批准生产的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的提高完善及指纹图谱工作”,发布了《中药注射剂指纹图谱研究技术要求》。目前,国家正在全面提高123种已上市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与质量控制方法和指标,督促中药注射剂生产必须固定药材产地,严格控制原料药材、中间体和成品质量,实现对生产加工的全程质量控制。
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1992年,国家颁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推动了中药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和科技进步,提高了中药生产的集约化水平。截至2007年底,先后公布2469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加强中药材管理。中药材直接影响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国家采取综合措施加强中药材管理,保护中药种质和遗传资源,加强优选优育和中药种源研究,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目前,初步建立起中药数据库和种质资源库,并开展了珍稀濒危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全面禁止犀角、虎骨等珍稀濒危动物入药使用,限制天然麝香、天然牛黄等珍稀中药资源的使用范围,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的替代品研究。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主要原料药材已实现人工栽培,正在逐步发展规范化种植和产业化生产。2002年,国家颁布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中药材GAP),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中药材GAP认证。药品监管部门对提出认证申请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2007年底,有48家企业通过了中药材GAP认证。
提高中药饮片生产规范水平。中药饮片炮制是中药生产的特色工艺,具有地域差异性。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材炮制规范》和地方中药材炮制规范。从2004年开始,国家推行中药饮片GMP认证,促进中药饮片现代化。截至2007年底,已有343家企业通过了中药饮片GMP认证。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
五、药品安全监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各类国际药品安全活动,不断拓宽对外交流合作的渠道和领域,并认真履行国际义务,为维护世界各国消费者用药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国家间的交流与合作,已同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欧盟、意大利、澳大利亚、古巴、巴西、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当局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备忘录。2007年,中国与美国就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合作签署了合作协议,包括建立两国药品监管部门高层领导人会晤机制、加强对原料药(活性药物成分)的进出口监管等重要内容,为国家间合作解决进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法国、欧盟、意大利、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在传统药物等领域的合作取得重要成果,20个中药材品种进入法国植物药用药手册目录,7个中药材标准进入法国药典,4个中药材标准由法国推荐进入了欧洲药典。中国与日本合作实施中日友好药物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合作项目,建成了基本符合国际GLP规范的“国家新药安全评价监测中心”。中国与英国、俄罗斯等国家利用经贸合作联委会机制,在进出口药品和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合作,促进了药品贸易的正常开展。
中国积极巩固和发展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关系。中国先后执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打击假药、监控抗生素的使用、提高药物可获得性、药品法规比较研究、生物制品安全性、信息建设等世界卫生组织计划内项目,以及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GCP、疫苗GMP检查员培训等计划外项目。积极参加世界卫生组织在药品领域组织的各类重要活动,在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中国积极承办各种国际会议,通过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了解国际药品监管现状和动向,汲取先进经验,为提升监管水平和参与国际协调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