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看病搞VIP是挑战医疗公平
-郑言
“VIP”,译成中文就是“非常重要的人”。在服务行业中,某项消费达到一定程度,便能成为所谓的“高端客户”,可以享受相应的、普通客户所望尘莫及的特殊待遇。对这种情况,大家往往也习以为常。可是,当这种VIP待遇开始渗入到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公益单位——医院时,您还会感觉习以为常吗?
笔者认为,医院看病搞VIP的做法,既不符合法理的基本精神,也有悖于医院“救死扶伤”的宗旨,实质上是将面向全体公众的公共医疗资源优先给了少数人,有挑战医疗公平之嫌。
首先,从法理的角度上来讲。目前我国对VIP设置的领域、范围、权利等方面尚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可以依据基本法理,对在医院设置VIP的合理性进行探讨。平等与公平,是贯穿于我国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具体到医疗服务领域,体现为患者的平等医疗权。平等医疗权是指任何患者在医疗中都享有得到基本、合理的诊治和护理的权利,在医务人员面前,在就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患者都是平等的,平等接受医疗服务、公平使用医疗资源,医院和医务人员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这项权利在《执业医师法》等法律中得到了体现。
医疗公平取决于医疗资源的分配机制。而这种看病搞VIP的做法,就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医疗服务和医疗资源向一些拥有“高端客户”身份的特定患者身上倾斜,实际上是对患者区别对待。
其次,从医院的宗旨上来谈。诚然,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了“高端客户”群体,他们也产生了享受更好、更充分服务的要求。在市场经济竞争领域的普通经营主体为营销需要推出自身的VIP服务,也并不为过。可是,如果这些经营主体与公共领域单位联手,把VIP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性机构,就值得商榷了。医院是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公益性单位,它最主要的职责仍然是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医疗服务本身是一项社会公共品,医疗资源的紧缺又是社会的客观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应该始终坚守“分配公平”,按照患者的排队顺序和病情的轻重缓急等原则,来提供医疗服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我国现在是用占全球2%的医疗卫生资源支持占全球22%的人口,今后30年我们都必须为促进公平而努力。”笔者认为,必须消除和限制各种对患者的“差异化服务”,才能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疗公平,进而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来源: 海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