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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改:普惠城乡的一体化模式
www.yongyao.net  2008-10-28 13:10:3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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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重庆3200万人口,六成以上是农村居民,“新农合”为他们提供了保障。同时,有了不断完善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在疾病面前也有了底气。但医保仍有“缺环”,进城农民工、城镇非从业居民不纳入覆盖范围,就难以说是医保全覆盖。

2007年,在总结“新农合”经验的基础上,重庆市决定,在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永川区和南川区首批启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200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区县(自治县)新增21个。这一试点,目标就是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就医难题。

这一政策,迅速在市民中得到积极回应。

今年8月,家住渝北区松石支路19号的杨静,在小区公示栏里看到一则“温馨提示”,像她这样的非从业居民可以办理医保了。看到消息后,她立即拿着证件去居委会填表,“办了一个最高标准的,可以享受最高5万元的报销额度。”

杨静所说的最高标准就是二档筹资水平,具体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个人缴纳120元;一档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个人缴纳10元;

按规定,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具有重庆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从局部保障到城乡全覆盖,重庆社会福利正在从‘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安石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搭建起一套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从制度上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

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

其实,看似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在具体操作中仍有不足之处。

“医保、‘新农合’实行事后救助,即病人自己先行支付药费,然后报销。而困难群众很难拿得出钱先行支付药费。”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袁天长说,重庆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近200万人,占总人口的6.3%。要真正解决他们的就医难题,还需要医疗救助制度的完善,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

早在2004年,这个群体的医疗救助就被纳入了政府视线。

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制度设计上的问题。“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而主要针对农村困难群体的农村医疗救助归口民政部门。在很多地方,这被人们称为“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重庆探索的方向,就是使“平行线”相交。

曹怀东,一个53岁的农民,感受到了这两条“平行线”交叉的快乐。今年5月,家住渝北双龙湖街道办事处仙桃村的他摔伤了左腿,在双龙湖医院住院6天,用去医药费371.18元,除去合作医疗报销135元外,他还得到234元的民政救助,自付2.18元。 

5月10日,就在曹怀东支付生平最低的住院医疗费用时,渝北区民政局获得了“全国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评审会最高荣誉奖———特别贡献奖。曹怀东享受到的双重补助在这次会上被专家评为“‘新农合’与民政医疗救助的无缝衔接”。

参会的渝北区民政局副局长王正槐接受了几十个全国参会代表的提问,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制度设计”和“如何操作”这两个问题。王正槐说,“渝北模式”最大特点就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可操作性。

2007年,渝北区“新农合”参合人数已达41.4万人。其中,属于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约1.7万人,这1.7万人是民政部门农村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怎样对他们实施医疗救助?”王正槐说,目前,“新农合”的筹资水平还不高,医院又实行缴纳治疗费用后再报销的程序,农村困难群众往往因为垫付不起治疗费用而不敢就医。要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必须把“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衔接起来,让困难农民看病既便宜又方便。 

但是,怎样才能有效整合两种制度?

渝北区的做法是:在区民政局与区卫生局达成一致后,区民政局拿出17万元,按每年1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额资助,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参加“新农合”。同时,对困难农民以及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发给300元的日常医疗救助金,提高其家庭账户总金额,解决其日常门诊医疗费用。

对需要住院的困难农民,该区实行大病医疗救助,住院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按“新农合”规定报销后,患者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一分钱都不用出。”王正槐说,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新农合”规定报销后,由民政部门对患者自付部分给予60%的救助。

同时,渝北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的区级医疗机构、街道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单位,搭建起了医疗服务网络。

发生在重庆的故事,也暗含了这层意思。

10月10日,国家卫生部和重庆市政府签署了《共建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区合作协议》,重庆市将依托这一战略平台,在2012年初步形成统筹城乡卫生发展的制度框架;2015年基本形成城乡卫生统筹发展格局;到2020年建成健康重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在这组时间表背后,重庆市下一步的医改步伐清晰显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尚需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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