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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将取消加价售药
增设药事服务费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在1月8日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成为会议热点之一。根据卫生部陈竺部长的表述,今年起我国将“推进医药收入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价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
据悉,按照目前的医疗价格政策,医院可实许药品加价政策,在进药价格基础上加价15%出售给患者。而取消了药品加价后,公立医院必须按照进价将药品出售给患者,不得赚取任何差价。
陈部长表示,取消药品加价后,可适当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同时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部分大型诊疗设备偏高的收费标准。此外,政府财政仍将发挥补偿作用,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补贴,以及公立医院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将由政府财政“埋单”。
调查对象:公立医院
药品收入占医院收入四成
部分医院负责人建议相关部门确定好有关补偿措施
“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的现状是:医护人员的劳动和技术并不值钱,医院只能通过药品、检查等方面的收入来维持运营,实现发展。”青岛一家公立医院的院长告诉记者,在诊疗费得不到提高的前提下,对于自收自支的医院来说,“以药养医”是一个近乎必然的选择。例如,根据《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重症监护需要医院派出专业护士、医生,要随时监护生命体征、体温持续监测、随时记录病情、作好重症监护记录,同时还要做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一小时收费3元,一天只有72元。而重症监护病人每天的费用动辄上千元,其中主要是药品费和各项检查费。
记者调查岛城数家公立医院了解到,药品收入占到了医院总收入的40%以上。而从全国的数据来看,在我国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中,药费占比近50%。
“如果15%的药品加价被取消,医院的相当一部分收入会受到影响,如果政府补偿不够及时,很可能导致部分公立医院难以运转。”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邢晓博认为,取消药品加价表明了新医改的方向,对患者十分有利,可以有效降低市民的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但是,邢晓博同时表示,医院必须要维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取消加价会形成多大的亏损?补偿方式怎样?相关部门应该先核算清楚每家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支出与收入,确定好一系列有关补偿的措施”。
而在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逄淑涛看来,他可以给以取消药品加价为突破口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打“90分”,“医改要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要让医院运转良好,同时还要方便监管”。逄主任表示,医院是公益性机构,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在科学核算自身成本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补偿,尽量把实惠让给患者。“在取消药品加价的三项补偿措施中,政府投入最重要。药事服务费肯定不能定得太高,诊疗价格调整的幅度也有限,如果政府的财政补偿无法支持的话,药品加价的取消就会遇到阻力”。
调查对象:近百位患者
担心医改“换汤不换药”
认为取消药加价后真能享受实惠的受访者不到六成
因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家住山东路的孙先生每月都要支出四五百元的医药费,如果医院的药品费用取消15%的加价,他能节省不少钱。“药费真能降下来吗?我看很难,说不定这边降下来,别的地方要多花更多钱。”孙先生说,等到新医改政策实施,谁也不知道药价会怎样,如果医院里的药品进价提高了,即使按原价卖,也省不了钱,关键是药的进价会不会上涨。
“医院也要赚钱,光让他们降价,难免会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况。”在记者昨天采访的近百位患者中,对取消药品加价后,医院能买到便宜药持乐观态度的不到六成。
“我现在都是到医院看病,到社区医院或药店买药。”患高血压及脑神经供血不足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医院如果想赚病人的钱,方法很多,比如增加患者的检查项目,“小病大治”等,原本通过听诊就可确定的病症,却让患者去拍片、做CT,甚至在原诊察基础上再增加不必要的检查项目,将盈利补回来。黄女士认为,除了国家给补贴外,还可降低医药费中自负部分的比例和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