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几点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对于维持我国公共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转,减少特定人群中暴发疫情的发生,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减轻流感大流行危害,从而有效防控第二波疫情的重要意义。各地卫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顺利完成。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毫不松懈、全力以赴地做好此项工作。
第二,周密部署,认真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各地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确定接种地区和接种对象,尚未制订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省份应尽快制订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在接种过程中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要求操作,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时妥善地处理接种后的疑似异常反应,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同时,各地要对所有参与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接种工作实行技术指导和全程督导,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实施。要在保证接种安全的基础上,加快接种速度,按要求高效、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调运的疫苗接种工作。只有各省(区、市)按要求完成了国家调运的疫苗接种工作,全国的疫苗接种工作才能如期完成,才能实现对重点人群的保护。
陈部长强调:请各地严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强化监测,做好接种相关数据收集与报告工作。认真做好本次接种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对科学评价甲型H1N1流感疫苗、完善疫苗免疫策略至关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在要求的时限内进入网络报告系统。特别是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和广西6省份,卫生部对你们的预防接种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已提出专项要求,请你们务必按要求、按规定时间做好工作。务必将接种人群的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上报,这项工作对于保障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完成具有决定性意义,希望大家高度重视。
第四,做好社会动员,强化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工作。各地要针对重点人群,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普及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知晓率。要客观宣传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公众对疫苗安全性的过分担忧。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我们要充分发挥专业领域内专家的作用,陈部长提醒:疫苗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既是一个完整的、严肃的科学过程,又是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特异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不了解其全过程的发表言论应当慎重,不能仅凭个人感觉和主观想象对媒体、对社会发表评论。学术界所有同志都应该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应当担负起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中的历史责任。
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在认真完成本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同时,要率先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接种工作,这也就是说,医疗卫生人员要起示范带头作用,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医务人员要带头进行疫苗接种,以保证医疗卫生系统运行的完整性,才能避免发生院内感染,才能切实保护ICU的病人,保护妇幼保健机构的孕妇。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