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骤明确诊断
追查毒物接触史 接触毒物是中毒的必要条件,而部分毒物无法通过实验室检出,毒物接触的时间、数量只能通过问诊得出,故明确毒物接触史直接关系到治疗及预后。对家长及年龄较大的儿童要全面询问病史,详细追问发病前各种事件及临床表现,询问周围有无同时发病或类似症状者,尽量寻找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毒物。多数口服中毒者有呕吐、腹泻、腹痛等表现,腐蚀性及刺激性毒物可造成口腔黏膜及食道损伤,故应特别关注消化道表现与毒物接触之间的关系。
全面查体 各种中毒均有相应的临床表现,如能与毒物接触史及毒物检测相吻合即可确诊。应熟练掌握常见中毒临床表现。查体应全面,需特别关注的体征包括意识状态、抽搐表现、肌力、肌张力、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射、心律、皮肤改变、特殊气味、尿色等。
完善检查 根据病情及可能的毒物性质,酌情完善血常规、尿便常规、血电解质、肝肾功能、心电图、胸片、血气分析等检查。有条件的要尽快送血、尿标本及所接触毒物标本到毒物筛查中心检测。某些中毒可做相应特殊检查,如有机磷中毒应查胆碱酯酶活性等。某些动植物类中毒可送动植物标本由相关专家鉴定。
分清轻重治疗
对于多数毒性较轻、代谢较快、预后好的患儿仅需一般治疗。因咬破水银体温计而就诊的患儿较为常见。体温计内汞含量少,汞在消化道不吸收,如无口腔及食道划伤则无需处理。
对毒性强、生命体征不稳定、脏器损害严重的患儿应收入ICU积极抢救。基层医院如遇到患儿需机械通气、血液净化、高压氧等特殊治疗时应酌情转院。急性中毒首诊(中毒6~12小时)应立即完成洗胃等基本排毒处理,如有解毒剂应及时给予,尽量稳定生命体征后再行转诊。
小儿常见危重型中毒有:各种药物严重过量,有机磷农药、毒鼠强、一氧化碳、亚硝酸盐、毒蕈、百草枯、氰化物、蛇毒、鱼胆等中毒。百草枯中毒早期无明显症状,2~7天出现严重肺部及其他脏器损害,预后极差且无特效解毒药,如发现中毒必须尽早行血液净化及激素治疗。
一般治疗 远离毒物,排出毒物。脱离有毒环境,清除皮肤黏膜毒物,经消化道中毒者应予催吐、洗胃、导泻、服用活性炭等,补液利尿可帮助体内毒物排出。小儿呕吐反射自我保护能力差,催吐易导致误吸,催吐时要注意体位(俯卧,头向下)。洗胃通常用生理盐水(无特效解毒液时),每次胃内注射量10~20ml/kg,尽量洗净为止。强酸、强碱、汽油、煤油等中毒不宜催吐及洗胃。可用25%硫酸镁0.4~0.5ml/kg或20%甘露醇2ml/kg导泻,活性炭1~2g/kg入胃吸附毒物。酌情补液,可予呋塞米静点利尿。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对症治疗 稳定生命体征。给予必要的呼吸支持,维持循环功能正常和内环境稳定,给予止惊、镇静、控制体温等对症处理。
应用解毒剂 有机磷中毒在小儿及成人中均较为常见,各级医生应熟练掌握其诊治方法,正确及时使用阿托品等药物。其他常用的解毒剂有美兰治疗亚硝酸盐中毒,二巯基丙醇治疗重金属中毒,硫代硫酸钠、亚硝酸钠等治疗氰化物中毒,维生素K1治疗抗凝血类鼠药中毒,乙酰胺治疗氟乙酰胺中毒等。
特殊治疗 对于中毒量大、症状重、脏器损害严重、无特效解毒剂的患者需血液净化治疗。各种药物严重过量、百草枯中毒、毒鼠强中毒、重症有机磷中毒时常用。酌情选用血液灌流、血液透析,必要时可行血浆置换或换血。一氧化碳中毒需尽快行高压氧治疗。
- 2010.01.05
- 2010.05.25
- 2010.05.25
- 201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