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剑指“药价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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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市民张华因为患有丙型病毒性肝炎,前往大庆市第五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就诊。“治愈这种疾病疗程长达6至9个月。医改前,注射每支干扰素需要80元至100多元,整个疗程需要六千元至一万元;现在同类干扰素只需要30元至50元一支,整个疗程的花费减少了一半。”该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刘玉华说,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分药价,老百姓从中得到了实惠,减轻了经济负担。
2009年8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公布了307种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药物,要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这些药物,统一采购和配送,并且不允许加价销售。随后,在北京、宁夏等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天津市18个县区中的市六区和滨海新区的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目录,并按照零差率销售……
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10月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限价,与现行规定价格相比,有45%的药品降价。
据了解,30个省(区、市)已经完成了基本药物的第一次招标,20个省(区、市)已经开始实行基本药物零售率销售。基本药物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下降幅度平均在30%左右。
目前,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百姓在部分医疗机构看病不用再担心药价虚高,这得益于新医改推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之前的“以药养医”的历史正在逐步改写,期待百姓在未来十年的医改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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