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在发挥预防或治疗疾病时既有治疗作用,也有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因此,人们应抱着无病不随便用药,有病要合理用药,正确对待药品不良反应的态度。
药品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1)机体对药品作用比较敏感,加强了药品固有的药理作用所致,例如扑尔敏引起的嗜睡,心痛定引起的面红,心跳加快等;
(2)机体对药品产生特殊的反应,包括过敏反应和特异质反应,后者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患者引起溶血反应等,第2类型的人群(即过敏体质或特异性体质的人)在用药前必须了解药物的作用,掌握该药的禁忌症,避免应用有关的药物。
人们在用药期间出现了一些与治疗无关的身体不适或损害,那是否药品的不良反应呢?要正确判断药品不良反应并不简单,不是非医疗人员是难以掌握的,但是,也不是高深莫测而不能预估,那么,如何入手进行分析呢,我们可以按国家药监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供的方法去思考,即回答下列5个问题:
(1)与用药有合理的时间顺序;
(2)已知的药物反应类型;
(3)停药后反应减轻或消失;
(4)再次给药后反应反复出现;
(5)无法用疾病、合用药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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