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毒性反应是对人体有较大危害性的一种药物不良作用。一般因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治疗量有时也可发生。根据药物的不同,中毒症状表现各异,主要是对中枢神经、消化、血液和循环系统以及对肝、肾造成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1)因服用药
药物剂量过大而发生急性毒性反应。这类药物一般安全范围很小,治疗量与中毒量十分接近。如强心甙,治疗量已接近中毒量的60%,加之低血钾、必肌缺血、缺氧、肾功能不全等因素可诱发或加重强心甙中毒,轻则引起胃肠道反应、中枢神经系统瓜及视觉障碍,出现眩晕、头痛、黄视症、绿视症等,重则发生严重的必脏碳酸锂、氯氮平等,也极易发生毒性反应。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时应特别注意有无中毒先兆,及时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宜作血药浓度监测。如地高辛血药尝试不宜超过3ng/ml,洋地黄毒甙不宜超过45 ng/ml,锂盐不宜超过1.6 mmol/l。
另外还有一些药物,虽然治疗量较安全,但大剂量或注射过快也会引发毒性反应,如毒扁豆碱、麦角新碱、新斯的明、阿托品、肾上腺素、酚妥拉明、普照鲁卡因、安乃近、巴比妥类,氨基甙类抗生素,速尿等,使用时应注意。
(2)因长期服用某种药物后,逐渐发生毒性反应。
如长期服用氯丙嗪可引发锥体外系反应和迟发性运动障碍;长期应用普鲁卡因胺或肿苯达嗪,可引发红斑狼疮综合证。长期应用氯霉素或苯妥荚钠、安乃近、保泰松,可发生造血系统反应。所以在使用这类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一旦发现,立即停药。另外,氨基甙类抗生素、利尿酸、速尿、利血平、巴比妥类,也不宜长期使用,否则可引起毒性反应。
(3)两种或多种药同时应用,引起其中某种药物敏感性增加而出现毒性反应。
如红霉素、四环素、维拉帕米、丙胺太林奎尼与强心甙合用,可使强心甙的血浆浓度升高,尤其奎尼丁,能使地高辛血浆浓度提高一倍,易致毒性反应。又如氯霉素或异烟肼,能抑制肝药酶活性,可使同时合用的巴比妥类、苯妥英纳、甲苯磺,丁脲或者双香豆素的药理作用和毒性增加;丙磺舒可竞争性抑制对氨水杨酸或头孢嘧啶的分泌排泄,使毒性反应增加。尤其注意的是氨基甙类抗生素若与利尿酸或速尿合用,因都具有耳毒性,势必会加重毒性反应,所以临床上应尽量避免。
另外药物的毒性反应多出现于婴幼儿、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高敏病人及营养不良患者,故临床用药时,应详细询问以往病史,根据病人个体差异,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时间,合理用药,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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