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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源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www.yongyao.net  2010-8-29 18:11:16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candy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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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是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药物也是主要的致病因素之一,能对患者造成损害,甚至死亡。药源性疾病古来有之,而且严重的药害事件时有发生。例如,众所周知的20世纪60年代初发生的“反应停”事件导致万例海豹肢畸胎,其中5000例死亡:近年的严重药害事件有拜斯亭引起的横纹肌溶解使30例患者死亡,以及含马兜铃酸的中草药如关木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造成不少患者接受肾移植等。

药源性疾病现已成为主要致死疾病之一,在美国,它位于心脏病症、肺病之后居第4~6位。据报道,美国医院患者发生药源性损害而死亡的每年约为10万例。这一切说明,药源性疾病已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因此,为保障患者安全用药,临床医务工作者应全面掌握药源性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及预防,以利于处理临床发生的药物性损害。

一、药源性疾病的概念

药源性疾病(drug-induced diseases,DID)又称药物性疾病,简称“药物病”,为医源性疾病的主要组成部分,系指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过程中,因药物本身的作用、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药物的使用引致机体组织或器官发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而出现各种临床症状的异常状态。据大量临床观察和研究资料证实,药物可引起100多种药源性疾病和(或)综合征,有的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可逆性损害,甚至死亡。

二、药源性疾病的分类

药源性疾病有几种分类方法,但迄今为止尚无统一的分类方法与分类标准。本文将一些常用的分类方法简述如下。

(一) 按病因分类

1. 剂量相关的药源性疾病

这类疾病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剂量有关,一般容易预测,发生率高(70%~80%),病死率低。例如,抗凝血药引起的出血,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发的耳聋。

2. 剂量不相关的药源性疾病

这类疾病与药物剂量和正常药理作用不相关,难预测,发生率低(20%~30%),病死率高。例如,致敏患者应用青霉素等药物会出现药物变态反应,临床表现为皮疹、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伯氨喹、磺胺、呋喃妥因等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二) 其他分类

1. 按受损器官系统分类,如消化系统药源性疾病,呼吸系统药源性疾病,血液系统药源性疾病等。

2. 按发病的快慢和病程分类,可分为急性药源性疾病和慢性药源性疾病。

3. 按病理改变分类,可分为功能性药源性疾病和器质性药源性疾病

三、诱发药源性疾病的因素

诱发药源性疾病的因素有2类,即患者因素、药物因素。

(一) 患者因素

1. 年龄

年龄是诱发药源性疾病的重要因素之一。 小儿特别是新生儿和婴幼儿各系统器官功能不健全,肝脏对药物的解毒作用及肾脏对药物的排泄能力低下,肝酶系统及血脑屏障发育尚未完善,因而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此外,新生儿体表面积相对较大,黏膜嫩,皮肤角化层薄,局部用药过多或用药时间过久易致毒性反应。

老年人的ADR发生率较青年人高,且随年龄增加而增加。老年人ADR发生率较高和多种因素有关。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表现为肾小球滤过率和肾小管分泌能力降低、肾血流量明显减少而影响体内药物的排泄,以及肝血流量降低、肝药酶活性减弱而致解毒能力下降;此外,老年人组织器官功能减退,靶器官对某些药物作用的敏感性增高。另外,老年人由于衰老和营养欠佳,也是疾病发生的高发年龄,成为用药治疗的主要群体。这些因素均促使ADR的发生率增高。

2. 性别

一般而言,ADR的发生率女性高于男性。由于男女生理功能的不同,妇女在月经期和妊娠期对泻药及其他刺激性强烈的药物敏感,有引起月经过多、流产及早产的危害。

3. 遗传

遗传是个体差异的重要决定因素,遗传基因差别造成人类对药物反应的差异。

4. 感应性

有些患者对药物特别敏感,同等剂量的药物可引起比一般患者更强烈的反应,称之为高敏性。此外,有少数过敏体质者或致敏患者对某些药物产生一种特殊类型的过敏反应,该反应由免疫反应异常所致,称之为药物变态反应( drug allergy )。引起变态反应的常见药物有抗菌药物、解热镇抗炎药、疫苗等。

5. 疾病

疾病既能改变药物的药效学又能改变药代动力学,从而诱发ADR。慢性肝、肾疾病的患者由于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及清除速率降低,使药物的血浆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增高,容易引起不良反应。

(二) 药物因素

1. 药物本身的作用

药物本身的不良反应可引起患者产生不期望的或有害的反应,造成损害。例如:链霉素的毒性作用(如耳毒性)可引起第8对颅神经损害,造成听力减退或永久性耳聋。药物的其他作用如过度作用、继发作用、致畸作用等均可引起药物性损害。

2. 药物的相互作用

药物的相互作用包括药物与药物、药物与食物、药物与疾病的相互作用。 患者在接受治疗时,通常不是用一种药物,而是用多种药物。多种药物合用常会发生药物与药物的相互作用,包括有益相互作用和不良相互作用。药物不良相互作用(adverse drug interactions)会造成药物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也会使毒副作用增加或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而危害机体。随着合并用药的品种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增加。据国外报道,当合并用药物品种为2~5、6~10、11~15、16~20种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为4%、12%、28%和54%。

药物与食物相互作用而造成的机体损害已日益受到关注。在药物使用过程中,为保障患者安全,应注意药物与疾病的相互作用。

3. 药物制剂

制剂的安全性不仅和其主要成分有关,也与主要成分的分解产物和副产物,以及制剂中的溶剂、稳定剂、色素、赋形剂等有一定关联。

4. 药物的使用

除上述诸多因素外,药源性疾病尚与药物使用不当有关。用药剂量过大,疗程过长,滴注速度过快,用药途径错误,配伍不当,重复用药,忽视用药注意事项和禁忌证等均可诱发药物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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