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问:针灸“申遗” 意味着濒临消亡吗
2010年9月,针灸“申遗”的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人们不禁会问:针灸“申遗”是否意味着它已“病入膏肓”?
对此,吴刚表示,《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两大类,一是濒危、亟待抢救的“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是历史悠久、具有民族特性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医针灸”申遗属于后者,属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章第2条规定的“有关自然界与宇宙的知识和实践”领域,而非濒危名录。
柳长华也说,“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意味着针灸面临消亡,更不是因为它要灭绝了才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而是希望通过申报能够更好地促进针灸的继承和发展。
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中国针灸学会副会长刘保延说,当前针灸的发展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就其趋势来说并不是衰落的。正相反,近些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针灸比以往发展明显提速。针灸独到的优势和疗效,已越来越得到世界范围内的公认。
第六问:强调保护会限制发展吗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对此,有人会问:申报的目的主要是保护,一旦申报成功就会对已有的内容有诸多限制,这样一来,会不会限制针灸进一步的发展,制约其与时俱进的活力?
柳长华明确表示:这种理解有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非消极地去保护一个静态的、有形的物品,使其不致消亡,而是要立足发展,着眼长远,将动态的、无形的、可传授的知识、技能等作为保护的对象,把保护作为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的手段,变消极保护为积极的保存与利用。
将针灸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保护,是以保护促发展,通过继承求创新的理念和思路。针灸首先是作为医学而存在,要治病救人,就要与时俱进,保持活力与开放。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大好机遇,但困难也有很多,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传统疗法濒临消亡。通过“申遗”,对中医药予以合理适当的保护,推动中医药保护与管理的制度建设,将为中医药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申遗”是为了保护,保护是手段,发展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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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遗”大事记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二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4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重要文件颁布,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
2006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传统医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专家组、办公室成立,中医申遗正式开始。
2006年5月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传统医药列为第九大类,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等9个项目进入第一批名录。
2008年6月第二批和第一批扩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中医养生等38项传统医药项目列入名录,在国家名录中,传统医药类项目增至47项。
2008年9月“中医”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9年10月“中医针灸”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10年5月“中医针灸”通过联合国教科文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附属机构评审。
2010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中医针灸”正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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