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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头孢类药物须考虑过敏史
www.yongyao.net  2011-1-10 20:03:31  来源:健康报  责任编辑:candy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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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的一名6岁女童在进行头孢唑肟钠输液过程中突发不良反应,经抢救无效身亡。家长称该女童输液前未做皮试,怀疑药物过敏死亡。而医生则称,女童曾用过头孢,无需再做皮试。究竟是否每回用头孢的时候均做皮试,请看——

头孢菌素与青霉素类药物同属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与青霉素相比,头孢菌素具有抗菌谱较广、耐青霉素酶、疗效高、毒性低、过敏反应少等优点,在抗感染治疗中占据半壁江山。尽管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过敏反应较青霉素类药物少见,但近年来与其相关的不良反应报道屡见不鲜,严重影响着患者的用药安全。关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前是否要做皮肤过敏试验(皮试),临床上也已争论了近半个世纪。

说明书强调皮试者必须执行

在中国药典委员会主编的2005年版《临床用药须知》和2004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简称《指导原则》)两个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应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必须皮试,但要求在“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是否有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过敏史”。《新编药物学》第16版对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不做常规规定,但指出产品说明书中有规定用前必须皮试的应按说明书执行。部分学者认为,头孢菌素类药物与青霉素有相似的致敏物质β-内酰胺环和不同的R侧链族,积极主张用药前进行皮试。

因此,临床上对头孢菌素类药物到底需不需要做皮试,该怎样做皮试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目前各家医院基本上采用的方法是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的做皮试。

头孢菌素类彼此间的交叉过敏反应及其与青霉素类的交叉过敏反应问题是临床最为关注的问题。在《指导原则》中,关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注意事项的第1条强调,“禁用于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的头孢菌素过敏危险升高。头孢菌素类之间的交叉过敏发生率很低,但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略有相似,故确定有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各国报告不一。

皮试阳性率仅供参考

青霉素皮试准确率为60%,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头孢菌素皮试预报率不及30%。对大多数患者而言,皮试虽然是安全的,但也有极少数高敏患者在皮试时即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有的因抢救不及时、休克、窒息而死亡。因此,以下3类患者禁做皮试:(1)过去曾发生强烈的过敏反应者,建议改用其他类抗菌药。(2)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因这些药物可促发该患者发生非预期的过敏性休克反应。(3)患有广泛皮疹疾病的患者,因可混淆皮试结果。

因此,使用头孢类药物时原则上虽无必要进行皮试,但在使用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应用此类药物需谨慎,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刻停用、抢救。有头孢菌素、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类药物。

为确保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的安全性,应用这类药物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减少药物相互配伍,注意静滴环境清洁,静滴速度适中,药品贮存过程中尽量低温、避光、干燥、密封,在有效期内尽早用完,以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2)要诊断明确,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剂量及用法正确。(3)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后7天内禁止饮酒,避免双硫仑样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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