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癫痫患者对癫痫治疗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总是急于求成,四处求医,频繁换药。其实,任何一种抗癫痫药物在血中达到有效稳定的浓度都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绝大多数抗癫痫药物需要使用和观察数月后才能确定其疗效,故切不可频繁换药,如确需换药,必须采取加用新药而递减旧药的原则,至少有3~7天的过渡期,不宜加用新药后骤然停用原来的旧药,否则会引起癫痫发作加重。
癫痫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发作的药物和剂量,就应不间断地应用。大发作和单纯部分性发作在完全控制2~5年,失神发作为6个月后可考虑终止治疗,停药必需缓慢减量,若有复发,给药时间重新起算。有脑炎、产伤史的症状性癫痫、复杂部分性发作癫痫、发作频繁而脑电图异常者应长期用药,部分病人需终生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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