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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人士说,“政府调价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并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同时,对专利药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他特别提到,对已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与统一定价的价差,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但几乎每次调价方案公布后,不同媒体都会报道某几个药品“降价死”。是不是某些药品的价格调整背离了生产成本,导致企业放弃生产了呢?记者了解到,2007年中国价格协会和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曾对2002~2007年间媒体和地方医疗机构报告的280个“调价后暂时短缺”的药品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95%的药品仍在市场上经营,其余5%则属于疾病谱变化、药物副作用等原因的正常更替。以头孢曲松注射剂为例,在上个世纪90年代其价格超过百元,经过数次调价后降到7元,但仍然年销几亿元。最近有媒体反映“消失”的阿奇霉素、氨曲南、头孢他啶、阿莫西林等等,目前最少都有几十家企业在生产,市场比较稳定。也有一些媒体反映××分散片、××颗粒剂在某个医院消失,但其他一些口服剂型在市场上仍大量存在,“普通片剂、胶囊剂等,价格往往比分散片更低。”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鸿武说。
记者注意到,本次调价对小头孢(业内泛指原料年产量10吨以下、价格较贵的头孢产品)调整幅度较大。如头孢替安最高零售价下降35%,上海新先锋的产品单独定价降幅为46%,单独定价和统一定价之间仅相差2元/每支。耿鸿武认为,本次调价对各地招标价格有拉低效应,同时减少了单独定价产品与统一定价产品的价差”。一位私募基金分析师认为,价格调整将是一个长期趋势,在最高指导价和实际中标价之间的泡沫也将逐渐被挤出。
南京苏禾大药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调价后目前没有遇到断货的品种,“以前有过某些品种调价后暂停销售,与供应商重新核对价格后,一周内就能重新上架。”北京一家二甲医院的医生表示,“抗生素等药品有很多替代品牌可以选择,还没遇到缺药的情况。”中国价格协会也在调查中发现,因价格调整衔接会出现药品短时下架、品牌替代的情况,但一般能很快恢复供应。同时,药店根据经营需要和疾病谱变化,也会对药品做更新换代。湖南一家药房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对本次价格调整已有所准备,“其实在实际销售中,有些品种的价格已经低于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他提及的这种现象,也是被公众关注的所谓“空调”——价格调整对消费者的实际花费意义不大。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指出,不同人群和单一个体对药品降价的感受“有很大差异”。对很少生病的年轻人来说,不熟悉药价,对药品降价没有太多感觉。“但是对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例如这次降低循环系统用药价格,高血压患者就会有明显感受。”他表示,药价调整同时也会充分考虑企业的研发创新成本,为企业保留合理的销售利润,参考社会平均成本及费用率。“价格调整不是一蹴而就的,将会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推进。”
对消费者提出的“降价药换个名称、换个规格包装再高价上市”问题,该人士表示,按照现行药价管理方法,按照药品的化学名称统一调整价格,不同的剂型规格之间也规定了明确的差价比价关系,“都有相应的计算公式,不会厚此薄彼。”
如何兼顾创新与效率
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在官网上公开《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委托中国价格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等7家协会收集意见。在本次调价后,业内正在热议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何时出台。对此,发改委人士表示,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已经基本成熟,正在按照医改工作的整体要求进行完善。他同时表示,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价格调整将以药品生产经营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对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要进一步缩小与普通仿制药品的价差。对新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要探索制定统一价格,作为医疗保险的报销计费依据。
对于业内广泛关注的“价格因素是否会打击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宋大才特别指出,价格是所有经济活动的集中体现,也是经济活动的调节杠杆。“促进创新,保证公平是价格工具的目标。”他表示,单独定价等规则仍然会在今后的价格制度中有所体现,“通过价格杠杆,为创新型产品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也是为产业发展留出合理的资金支撑。”
据悉,鼓励创新的定价原则在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中也将继续有所体现。对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创新”不能有内外之分,应尽量淡化所谓超国民待遇。“降低药品花费与鼓励研发与创新,其实并不是一对矛盾。”于明德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医药产业升级,必须依靠创新药物研发,让创新药物早些进入各类报销目录,同时在价格上获得合理的利润空间,才能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百姓的感受不仅来自于药价,更来自整个医疗体系和支付比例。”于明德认为,尽管屡次降价拉低药品价格,但只要“以药养医”存在,临床用药可能就会转向没有降价的同类药品。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医疗机构是药品主要的销售渠道,医院医生在药品采购和销售上占据了双向垄断的地位,“所以才会出现药品价格越高越好卖的怪象”。
为了进一步理顺药价,广东省开展了“三控”试点,除了零售价,药品的出厂价和流通加价也成为当地政府监管的对象。记者了解到,“三控”试点仍在进行,还没有进入总结阶段,“三控”手段是否会引入日后的药品价格管理有待观察。于明德认为,除了药品价格,还应关注药品数量和结构的问题。某些药品价格降下来了,但是处方量上去了,或者是用了一些高价药来代替,那么老百姓的看病费用一样降不下来,“降价不是降低医疗卫生费用的唯一手段,需要提高医改的支付比例,才能真正地降低老百姓的负担。”于明德说。发改委人士表示,“客观说,要真正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分开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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