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政府关注儿童大病保险
“很多慈善机构不愿触碰血液病的救助,我可以理解,因为他募集大量的钱,往往只能救治一个人。”童春容说,在病房,她有时会看到一些企业、个人为患者捐款,但这些零散的捐款行为,往往起到的效果很小。她希望有更多慈善机构能为重型再障患者设立专向救助基金。
不过,慈善机构毕竟只是政府的补充,童春容表示,每一个病人都应享受到平等的医疗待遇,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政府的努力。她认为,政府应当在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上作出更多的投入,缩小城乡差别和地域差别。比如北京医保制度不错,得病的话报销上限最高是30万元,而很多来自外地的患者,他们当地的报销上限只有几万元。
据介绍,针对儿童的大病救助,目前,中国儿基会转向了公益保险方向,设立了“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公众捐赠50元的善款,能为1名孤儿提供一份一年期保额为10万元、全面覆盖12种少年儿童常发重大疾病的公益保险,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即被囊括在内。投保后,一旦孩子被确诊为其中的任何一种大病,即可获得10万元赔付。
“最初这个项目只针对孤儿,但现在开始向贫困儿童延伸。”儿基会上述负责人指出,这种针对儿童的大病救助保险,可以避免患儿因经济原因及申请救助的手续烦琐、时间周期长等原因,错过治疗时机,延误病情。
不过,该负责人坦言,该项目善款募集的难度还是比较大,大病救助的关注度仍然不高,而且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水平也偏低。“像这样的儿童大病保险应该由政府主导推行,在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中推开。”
声音
儿童福利保障亟待立法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政府缺少保障儿童大病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专项社会救济制度,仅靠慈善捐募,很难实现对全国儿童普遍的、公平的健康保障。
唐钧说,我国亟待建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对于医疗慈善,则建议由某一个部门或有公信力的社会组织牵头,设立针对儿童大病的专项基金联合信息平台,整合来自方方面面的医疗慈善资源,避免出现重复捐助、过度捐助和生命危在旦夕却得不到任何救助等矛盾状况的并存。联合平台之下,按照不同的病种,可设立具体的专项基金。但关键是每一个专项基金,应该设立明确的救助目标和救助的程序,并完全向社会公开,让贫病孩子的家长“求助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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