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案例
启动按病种付费改革后,市民陈女士前往试点医院治疗,阿莫西林颗粒剂、藿香正气软胶囊等582种乙类药,均按照甲类药全额纳入报销。而按医保现行规定,患者需个人先行负担10%的费用。
假如陈女士患了脑部疾病,需要做手术,按照病组“颈动脉及颅内血管内手术”为例,定额标准为64426元。如张女士住院实际发生费用为60000元,低于定额标准,则只需支付60000元,其4426元的差额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医院。相反,如实际发生费用为80000元,高于定额标准,其只需支付64426元计算,剩余的钱由医保基金支付。
特别提醒
针对住院治疗门诊结算不变
按病种分组付费只针对住院治疗。根据患者诊断和治疗等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进行定额付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提醒,患者门诊治疗时,医保报销范围、费用结算方式、诊疗流程等均不受影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提醒,患者门诊治疗时,医保报销范围、费用结算方式、诊疗流程等均不受影响。
自费比例不能高于上年水平
为防止增加参保人员负担,试点医院在108个病种组诊疗过程中,将严格控制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自费比例不应高于试点医院上年同期水平。如当年自费比例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其超部分,在年底结算时医保基金将同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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