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慢阻肺”发病率高病人负担重
记者对照广东省的《指导意见》和潮州的《暂行规定》,可见剔除出《暂行规定》外的6个病种为: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血友病。增加入《暂行规定》的4种疾病为:脑血管疾病后遗症(限肌力3级以下);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
黄先生质疑,“根据常识,增加的4种病种,发病率比剔除的6种发病率要低得多。这样一增一删是否为了省钱?”
记者咨询医学专家获悉,没纳入《暂行规定》的乙肝和珠蛋白生成障碍,广东发病率分别高居全国前一二位。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为中国第一大职业病,以广东省为例,70岁以上的人群中每5人就有1人患有慢阻肺,男性老年人中每3人有1名慢阻肺病人。
呼吸道疾病专家钟南山院士曾表示,早期的慢阻肺疾病苗头容易被忽略,一旦陷入病情演变的恶性循环,许多症状不是完全可逆的,治疗相当艰难。一般慢阻肺病人住一次院,在没有并发症的情况下,至少需要5000元到1万元;如果出现肺心病、呼吸衰竭等并发症时,医疗费用将有可能呈几何级数上升。而一年住院至少一次者就已达到患病人群的50%以上。因此,一旦患上慢阻肺,病人将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社保局省文件仅供参考各地可自行统筹
就黄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潮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的谢科长。他表示,广东省《指导意见》只提供了病种的参考范围。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是考虑到潮州市本市的实际情况,综合基金承受能力,资金节余情况,以及发病率、治疗周期等,并从医院调查情况,最后综合确定的。“不仅是潮州,即使广州、深圳等市确定的特种病也与省文件的参考范围不尽相同。”
谢科长说,黄先生的意见只是反映了他的个人情况,如果太多人出现类似的情况,他们会考虑再次调查增加、调整新的病种。“《暂行规定》并不是永远不变的,但鉴于现在文件刚实行不久,我们目前还没有调查、调整病种的计划。”
记者又向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咨询,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所列病种范围仅起到参考作用,并无强制性,各统筹地区可根据《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和参考范围,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门诊特定病种具体管理办法和具体病种范围,并充分考虑统筹基金的承受能力,坚持循序渐进,逐步纳入的原则。“因此,潮州社保局没有将《指导意见》范围中的疾病纳入当地的特定病种并无不妥。”
来源:南方日报
- 2007.12.27
- 2009.07.14
- 2008.03.17
- 200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