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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敏体质的用药问题
www.yongyao.net  2010-7-28 20:59:08  来源:广东省全民用药安全宣传手册  责任编辑:candy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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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过敏反应具有普遍的多发性,我国相关资料显示高达3¬-8%。由于新药的不断问世上市,药物的过敏反应必然会呈继续上升的趋势。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防犯未然。

药物的过敏反应与过敏体质相关。过敏体质的药物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二方面。其一表现为对药物的特异性反应,这为家族遗传因素所决定,例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的家族人群,一旦应用磺胺呋喃类,奎宁类药时,便可致体内红细胞崩解而造成渗血现象的产生;其二表现为对药物本身过敏,此为主要常见的药抗过敏的表现形式。

这种药物过敏一般发生在多次应用同一种药物后,绝少首次应用发生。这是因为此类药物过敏,首先需要一个致敏的前过程,即第一次接触过敏药物抗原产生相应的抗体,此后当再次接触同一药物抗原时,才导致抗原与抗体的结合,产生免疫变态反应。因此首次的药物过敏反应有一定的潜伏期,时间长短不一,一般约需一周左右。当再次发生药物过敏反应时,则无潜伏期可言。

此外药物的过敏反应往往还存在高敏感性,表现为极少的剂量,即可启动过敏的发生,如对青霉素过敏者,即使闻及青霉素的气味或于青霉素的皮试过程也可发生过敏反应,对此我们必须小心提防,不可掉以轻心,以致“大意失荆州”。因为药物的过敏反应可轻可重,轻则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流清鼻涕、打喷嚏、哮喘发作,重则可致全身皮肤、粘膜剥脱、急性喉头水肿而致呼吸困难,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和致人于死地。

应该说,药物过敏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的,其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我们对之丧失了应有的警惕,为此我们必须共同参与,一丝不苟做好如下防护措施。

首先,过敏体质者到医院就诊时,应将自己家族及自己的药物过敏史全面的告知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应把相关的资料完整清晰地记录于病历资料档案的药物过敏史栏内,作为过敏体质者必须对此一病历资料档案完整保存好,以便为今后的治疗用药,提供根据,从而避免过敏药物的再度使用。

其次是应严格遵守药物皮试的使用规定,用前严格做好皮试,切莫越过雷池半步,敷衍了事。皮试期间,应配合做好认真的按时观察,医务人员应充分做好药物过敏反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即使皮试显示阴性结果,在药物应用后,仍需遵医护人员的意见,按规定时间作必要的留观,以进一步避免可能发生的药物反应。

因为皮试有时尚可存在难以预料的假阴性反应。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即使口服药,需作皮试仍应不厌其烦做好皮试,最常见的莫过于口服青霉素类药了,事前亦应进行青霉素皮试,呈阴性反应才可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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