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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还是伪劣保健品?“美国眼动力”遭遇索赔
www.yongyao.net  2010-8-24 17:03:08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cq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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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药非药

记者手中拿到一份关于眼动力产品的中英文说明书,堪称“最牛的说明书”。其中“说明书”三字竟被逐字翻译为(Say the clear book)。

产品执行标准和批号可谓漏洞百出。生产单位地址是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03号,但执行标准却是Q/12WQ4864。天津市河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此前曾出过证明,证明眼动力产品企业标准未在该局标准化科备案。一位河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WQ应该是武清区标准化的号,并非河东区的,之前因有案子涉及过厂家,他们也曾去河东区卫国道103号这个厂家地址找过,发现103号已经拆迁了。张敬梅对此很不解:“既然厂家标明的地址是河东区,盖的也是河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公章,为何其执行标准却是武清区的?”

真正让张敬梅一家人决定大批进货是因为他们看到了该产品同样具有批准文号,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如果不仔细看或缺少专业知识还真能以假乱真。原来【(2007)津卫防保健字111号】这个批准文号既不是药品的批号,也并非保健品的批号。

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药品“需要经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有“国药准字”的字样;而生产保健品则要由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冠以“国食健字”号。

照此说来,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本就不具备这个批准权限。在这份批号为(2007)津卫防保健字111号的批准文号上写明:你单位生产的眼动力经检验审查该产品正常使用对人体健康无害。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我们对保健用品可以出具卫生鉴定证书,但不是批准文号。这个【(2007)津卫防保健字111号】的证书号根本就不存在!”

“假的。这是他们伪造的。”此前,张敬梅也曾就此事请求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该中心在今年7月23日以复函的方式回复了她,称《保健用品卫生鉴定证书》【(2007)津卫防保健字111号】并不存在。

记者又拨打了眼动力生产单位康盟(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电话,从生产厂家处获悉眼动力产品仍然在销售。工作人员表示该产品效果很好,没有副作用。对白内障患者可以起到缓解和治愈的作用,但也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治愈。

对于“眼动力”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的问题,记者却得到了“是药品”的肯定答复。既然是药品,为什么没有药品的批号,却有保健的字样?工作人员如此解释:“这是地方批号。”

同样究竟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的问题,代理商王宏给出的解释却和厂家的说法不一。“是保健品,但具有药品的功效。”对于批准文号上的漏洞,王宏推脱说:“关于产品问题,你去问厂家;关于疗效问题,你去问经销商。”

似药非药,如此矛盾的说法,即使是一个内行也会越听越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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